淘宝刷单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但不一定会承担刑事责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聘用评论师进行虚假的评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刷单”的个人或团体,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害,也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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