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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强奸男性定罪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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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强奸已满十四周岁的男性构成强制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强奸不满14周岁男性的,构成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罚。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不同,量刑幅度也不一样。

强奸罪的定义: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如果女人主动,女人不可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如果对男性造成了物理伤害,构成轻伤或重伤的,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如果男性为儿童,有可能构成猥亵罪。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方面:一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二是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罪。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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