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拖欠工资应当赔偿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发差额;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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