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作废的发票需要在开票系统内报废,纸质版的没有硬性要求,可以盖作废章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标记,并且联次保留。
一、电子发票打印出来有效吗
电子发票是税务局认可的有效发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
2016年初,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公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已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地位,只要满足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电子发票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仅以电子形式对发票进行归档保存。开票方或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开票人和受票人可以自选纸张打印(彩色、黑白均可)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电子发票可打印分别作为发票联、记账联等凭证使用。
二、税票可以作废退钱吗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三、当月电子发票开错了可以通过什么方法修正
当月电子发票开错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修正:
1、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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