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认定是相关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外资企业的认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类型有哪些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也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也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
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由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二、如何设立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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