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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工资扣税标准规定是什么

来源:爱够旅游网

1、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税法上划分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的标准,主要看,是否与用人单位有任职、受雇的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报酬”是指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之处,主要是与任职、受雇没有关系。

3、简单点就是说,如果你是实习,那么你与实习公司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就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属于劳务合同。劳动报酬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劳务报酬的起征点则是800元。

例如:

你的实习工资为10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税所得额。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000-800)*20%=40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获得劳务报酬该怎样缴个税

在缴税的流程上,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大体相同,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单位代扣代缴

相关单位在向纳税人支付劳务费时会先进行税款的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的扣税标准为: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第二步:年度末汇算清缴

劳务报酬所得作为综合所得之一,在年度末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最终全年要缴纳多少个税,由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依法计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总和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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