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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分析:

刑事强制措施如下:

1、公检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拘传;

2、公检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3、公检法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

4、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的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有: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4、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5、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6、对被逮捕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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