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临时居住证明能办居住证吗?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相片。
2、在本地区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
3、其他需要的证件及资料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居住证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可以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1、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4、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5、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6、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临时的居住证只是为了一种零食的行为而进行保障的居住证,一般来说在居住证还没下发之前,如果需要使用居住证的话,可以要求当地部门替求助者办理一张临时居住证,以此来证明自己在该市或者该地区进行居住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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