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儿的抚养权的判决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习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四条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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