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邀请,希望对方同意提出的条件签订合同,而要约要具备合同的基本要件,受要约人接受邀请的,要约就会生效,双方不得撤销要约。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一、要约的组成要素有什么
要约的组成要素如下:
1、要约人应当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他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是指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并希望另一方接受。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
二、承诺期限自己可以变更吗?
承诺期限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变更的。具体情形即要约人需要变更承诺期限的,应当撤回原要约,作出新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只能够撤回。
三、合同订立的阶段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