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购买二手房后十日内可以再进行出售。预购的商品房在登记备案后竣工前再转让的,当事人应当自转让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市、县房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符合一下两点:
1、未付清购房款的,预购人应征得预售人的书面同意;
2、已付清购房款的,应由预购人书面告知预售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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