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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界定是什么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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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包括与配偶重婚、未登记确立夫妻关系但同居生活重婚、与多个人以夫妻名义同居重婚、明知对方有配偶却登记结婚或同居重婚。下列行为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2、与配偶登记结婚,但与他人未登记确立夫妻关系而同居生活并重婚,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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