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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在判决生效前转移给其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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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中,犯罪行为造成的民事损害同时得到补偿的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由判决执行,判决生效后由被告人向受害人进行赔偿。而在判决生效前,无法将附带民事赔偿转移给其他人,因为这涉及到受害益的保护和被告人的法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判决,应当自宣告起生效;上诉期内不得执行。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据判决文书的规定履行义务。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一并审理。刑事诉讼中认定的赔偿数额,是对民事诉讼中赔偿数额的最终确认。

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判决生效前无法转移给其他人,必须由被告人履行法定赔偿责任,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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