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应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补办流程如下:
1、前往房产档案部门领取遗失登报证明;
2、所有权人拿着遗失声明到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公告,30日内没有异议的话,到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
3、在10日后领取新的产权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