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员工定罪原则:若员工积极参与诈骗活动,属于共同犯罪,可从轻处罚;若员工无意识参与犯罪,不构成犯罪责任。根据最高解释,诈骗数额大、对多数人实施、涉及救灾等情形可从严惩处。
法律分析
诈骗案往往不是个人作案,而是团伙作案,不少人也参与到了诈骗活动中,为诈骗团伙、老板工作,警方侦破诈骗案的时候,在里面工作的员工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那么,诈骗案员工怎么定罪呢?
从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后的帮助行为,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团伙的员工如是从犯,在量刑时,“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
诈骗团伙员工怎么定罪。
诈骗团伙员工的定罪有两种:
1、员工知道团伙从事诈骗活动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诈骗活动,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而无意识参与了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犯罪,不与团伙主要成员一起承担犯罪后果。
卡卖给诈骗团伙了怎么定罪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团伙的员工如果是从犯,其定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明知团伙从事诈骗活动仍然积极参与犯罪行为,此时员工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但可能会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被认定为从犯,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可能。另一种情况是员工并不知道团伙从事诈骗活动,误认为是正当工作而无意识参与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构成犯罪,不需承担犯罪后果。对于卡被卖给诈骗团伙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如果诈骗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并具备特定情形,可以依法从严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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