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主到拉横幅,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只是拿着横幅站在那里,也不大声喧哗,应该不是但属示威,不违法。但现实中执行时会不会有人管难说。如果确实是行政单位有过错造成的损失,单位不处理,可以找其上级投诉,也可以找县纪检监察部门反应,还可以到提起诉讼告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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