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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规范的种类

来源:爱够旅游网

冲突规范种类如下:
1、单边冲突规范。直接指明适用某国法律;
2、双边冲突规范。在系属中规定抽象的连结点,并以其为依据去推定适用某一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3、选择型冲突规范。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上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
4、重叠型冲突规范。其系属指明必须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冲突规范又称“适用规范”、“选择规范”,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如中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就是一条典型的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由范围、系属和关联词三部分构成。范围是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系属是该特定关系应适用的法律;关联词是从语法结构上将范围与系属连接起来。在上述冲突规范中,范围是“不动产的所有权”;系属为“不动产所在地法”,关联词为“适用”。冲突规范既不是实体规范,也不是程序规范,是对海外民事法律关系起间接调整作用的特殊类型的法律适用规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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