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其作用: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尺度,由相关部门制定。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共分十级,根据程度划分为全部丧失、大部分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非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另行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是提供公平结论、科学依据退休和恢复工作,保障受伤职工的权益,确定工伤或职业病认定的依据。
法律分析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相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中国实施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对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劳动能力鉴定,是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作为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是由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
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
另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
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会有三种后果:
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二是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三是使劳动者本人恢复适合他的工作岗位或职业。
到底会导致哪种后果,要依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而定。
劳动能力鉴定第三个方面的意义,就是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定职工因工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为保障受伤害职工享受其合法的物质帮助的基本权利和劳动就业的基本权利提供了依据。
第四个方面的意义就是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职工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或职业病提供了、标准依据,也保护了受工伤的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结语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尺度,由社会保险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共分十级。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为准。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是提供公平结论,科学依据劳动者退休、恢复工作或调换工作岗位。劳动能力鉴定还为受伤职工享受合法权益和保护提供依据,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v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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