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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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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能离婚。一方患精神病,经久不愈,另一方向起诉要求离婚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埴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审核通过,颁发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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