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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都丢了怎么办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主观:

1、 法定代表人 签署、企业/公司加盖公章的《 企业营业执照 补换申请表》;为营业单位的,提交负责人签署、企业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 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市级报纸及以上) 5、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正(营业执照全部遗失无法提交的则无需提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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