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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结婚三年离婚彩礼归谁?

来源:爱够旅游网

结婚三年离婚,彩礼归女方,但男方可要求返还。适用情形包括未办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及导致生活困难。适用后两项需以离婚为条件。结婚三年离婚,彩礼应归女方,但若以下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发生,则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对于适用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况,双方离婚应为条件。《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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