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包括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的预售房屋的产权。还有当事人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收入,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当事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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