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生效问题,主要分两种情形来看。第一种,是买卖双方签署了书面的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生效时间或生效条件的约定,根据合同条款来确定合同的生效问题;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就根据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一般是合同签字盖章了,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第二种,是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如何确定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最高院关于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要根据送货单、收货单等证据,并结合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习惯,来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在实务中,如果有相关的送货单、收货单,一般会认定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具体生效或成立的时间,也会根据送货单、收货单的时间来综合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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