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生育孩子,不需结婚证,准生证可以办理上户,有出生证明,随母办理上户,没有出生证明,需要做亲子鉴定,随父办理上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一、准生证办理的流程
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准备好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村/居委会章;镇/街道办事处计
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划生育章;县/区计生委章)。
需要女方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
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需要女方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存档证明和结婚证
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表、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页共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存档证明、结婚证原件
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
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页共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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