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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