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应与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相同,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被称为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与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相同,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凭其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一、职工工伤期间是否有工资
职工工伤期间是有工资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工资和正常上班是一样吗
工伤期间工资和正常上班是一样的。职工发生工伤,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工伤期间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拓展延伸
工伤申报期间谁付工资
工伤申报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应与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相同,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因此,工伤期间工资和正常上班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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