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领了。低保受益人死亡当月,不影响低保金的发放。按规定,应及时告知办理低保的村(居)委会。
法律依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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