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纪、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借口。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另外,如果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能够表面申请,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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