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供养符合条件的遗属,需逝者亲属提出申请,单位初审并报送组织人事部劳资福利科,经审核批准后确定供养标准,财务处执行支付。供养遗属需每年提供生存证明或学习证明,否则停发生活困难补助。
法律分析
由单位发放。
1、职工去世后,由其符合供养的直系亲属向逝者原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单位初审,根据有关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呈报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附遗属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书面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劳资福利科;
3、组织人事部对上报表格、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4、对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确定供养标准后通知财务处执行;
5、享受供养的遗属去世后,应即时通知劳资福利科;
6、享受供养的遗属每年必须向劳资福利科提供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本人生存证明(每年2月28日前)或遗属已年满18周岁仍在继续学习(不包括院校)的证明(每年7月31日前),否则停发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拓展延伸
遗属补助费的申请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遗属补助费的申请流程和条件是指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遗属可以向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取经济上的支持。申请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递交申请材料等步骤。申请条件通常包括被申请人的身份、与逝者的关系、经济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法规而有所不同。申请者需要详细了解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结语
遗属补助费的申请流程相对繁琐,但对于符合条件的遗属来说,这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支持。申请者需要向逝者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单位初审和组织人事部的审核和审批。一旦符合供养条件,财务处将执行供养标准,并要求享受供养的遗属每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者应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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