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正常公民死亡的可在居委会,卫生所或者医院出具证明。2、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不是正常死亡的,卫生部门也不能确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3、公民已被火化,可要求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开具死亡证明所需的材料:(1)申办人身份证;(2)死者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3)死亡证明是一种证明所指自然人已经死亡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其目的在于由等机构确定其已死亡,以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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