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是看专利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是否相似,这种相似足以让消费者对两种产品产生混淆和误解,其中主要对比的是想着和图案,色彩是不能单独进行对比的,有对比的先后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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