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档立卡户新农合报销比例比一般农户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乡级报销90%、县级80%、市级75%、省级65%;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高额费用患者大病保险再报销(经基本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再次给予80%-98%分段递增报销,具体比例为0-1万元报销80%,1-2万元报销90%,2-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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