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后非直接 抚养 孩子的一方,即使没有工作收入,依然应该支付 抚养费 ,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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