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警察应该在多少个工作日处理案件?立案后,警察就开始侦查了。一、如果采取刑事拘留的,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上述时间到期后,检察机关要么批准逮捕,要么不批:或无罪释放;或继续侦查但强制措施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二、批准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三、公安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在检方的审查起诉期限:最少1个月。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再移送到检方,期限重新计算。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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