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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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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分为公诉人的举证责任和辩护人的举证责任。公诉人是代表国家机关对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提出指控,因此其负有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的责任;辩护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为被告人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人代理人,因此其主要负有证明被告人不构成公诉人指控的犯罪,或者虽构成犯罪,但具有罪轻的量刑情节的责任。

举证责任是由谁承担的

一般来说不同的侵权所对应的举证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呢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无过错责任原则;

3、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4、过错原则;

5、公平原则。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

(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

4、复议维持的案件中,复议机关和原机关共同承担原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二)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该内容由 胡留燕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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