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会管,全国各级商务部门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加油站(点)进行管理,要求经营者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然而,该《办法》作为商务部的部门规章,本身存在着争议。该《办法》第一条虽然写明“根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规,制定本办法。”但是其设立行政许可的依据仅限于第412号令,没有设定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法律或行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四条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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