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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怎样办理

来源:爱够旅游网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包括两个步骤。首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可以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其次,权利人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

法律分析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如下: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拓展延伸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是什么?

商标抢注是指在商标注册人尚未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他人提前申请并获得了商标注册权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商标注册人可以提出申诉,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已注册商标。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申诉:商标注册人应在收到核准注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2.审查申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诉后,应进行审查,并通知申诉人是否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

3.公开评审: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公开评审,那么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将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评审结果。

4.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撤销或不予撤销商标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商标注册日起3年内提出商标抢注申诉,但需在申诉期内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申请人可以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诉讼期间应停止商标抢注申诉程序。

商标抢注申诉程序繁琐,对于涉及商标权益的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因程序不当而丧失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结语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可以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第二步,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商标,如果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因此,商标抢注申诉流程对于保护商标权益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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