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小三同居,可报警取证并保留回执和记录。这可作离婚时的证据,可追究重婚罪,也可作为损害赔偿事由。老公和小三同居,可以报警取证,并保留报警回执和记录。这些证据日后离婚起诉时可以用作证据。法律规定,若配偶与他人长期同居,可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
此外,若能证明老公与小三长期同居,并有充分证据,还可以追究男方和小三的重婚罪。《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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