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发放标准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法律依据】: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 第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地实际,对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三百元。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依法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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