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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无收入是不是可以要求前夫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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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无收入可否要求前夫支付生活费

1、离婚后无收入能要求前夫给付生活费,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对方有扶养能力的,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

1、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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