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同代理人有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活动;
(二)合同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在其代理权限以内,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来实施;
(三)合同代理人必须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充分履行代理行为。不得与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四)如果该代理事项违法,代理人则不得实施相应代理行为;
(五)如果代理人自己就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则其不得代理对方,除非对方同意;
(六)代理人只能代理合同一方,不得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除非双方当事人均同意。
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合同中的旅客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包括:1、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3、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包括: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2、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3、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七条,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1、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2、托运人有支付运输费用的义务;3、承运人有收取运费、提存货物的权利;4、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保管人需履行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及时验收等义务;但具有获取仓储费等权利;而存货人需要履行及时交付仓储物、支付仓储费等义务,但具有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仓储物以及要求赔偿等权利。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负有如实报告的义务,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可请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享有向委托人要求报酬的请求权。 该内容由 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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