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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离婚有什么新要求

来源:爱够旅游网

民法典对离婚的新要求有:

1、新增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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