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
月
1
总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
招 标 公 告 (未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
投 标 邀 请 书 (适 用 于 邀 请 招 标 )
投 标 邀 请 书 (代 资 格 预 审 通 过 通 知 书 )
投标人须知
评 标 办 法 (合 理 低 价 法 )
评 标 办 法 (双 信 封 综 合 评 估 法 )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 (另册出版)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
一 卷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未进行资格预审)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来自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建设资金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2 标段划分:
标段
标段起 讫 桩 号类别
长度
(km)
主要工程项目
A
路基
桥涵
B
特大桥梁
C
隧道
对申请人资质
要求
具备国家住 房和城乡建 设部或住建 部核发的公 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 以上(含一 级)资质。 具备国家住 房和城乡建 设部或住建 部核发的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 包特级资质, 或公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 且桥梁工程专 业承包一级资 质。
具备国家住 房和城乡建 设部或住建
①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 16 条和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部核发的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 包特级资质, 或公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 且隧道工程专 业承包一级资 质。
D
预制
梁板
E
跨铁路路基桥涵
具备国家住 房和城乡建 设部或住建 部核发的公 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 以上(含一 级)资质或桥 梁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资 质。
具备国家住 房和城乡建 设部或住建 部核发的公 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 以上(含一 级)资质且铁 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 资质一级以 上(含一级) 资质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 50%;
6
(6)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 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释:对于标段较少,并且不分类别的项目,可按以下格式填写 3.3 款)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注释:对于标段较多,并且按标段类别分类的项目,可按以下格式填写 3.3 款,但在同一次
招标中, 最多中标标段数不超过两个且同一类只允许中一个标。)
3.3 对于每一类合同段,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
份招标文件,最多可参与其中__个工程类
别的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
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
合同段进行投标。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 IC 卡,无 IC 号卡的投标人不子报名。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
时至
时, 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 下同),在
企业资质证广州市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报名申请表及加盖 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
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系统软件数据盘每套__元,招标
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 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交纳了
元的图纸押金后,凭本邀请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图纸押金的交款凭证于、 领取施工设计图纸。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__时到
交纳图纸押金的方式和时间要求如下: 投标人在开标后
。
天内,归还施工设计图纸,在图纸保持完好(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
7
损等情况) 并全部交还后,招标人将投标人押金全部退回。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时,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于当日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 xxx
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投资招商网、中国交通报、广州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交通公众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建
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①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传
话:真:
招标代理:
地
址:
邮政编码:
①
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招标公告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
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国家项目指定媒体包括《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 ( )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省管项目,招标公告必须同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报纸和一家指定网站(指南方日报、民营经济报、广东
建设报和广东投资招商网)发布。其中国家审批的本省项目和省审批的项目,除按规定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
布外,还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
联 系 人:
电 传
话:真:
年
月
日
9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 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标。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你单位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 50%;
(6)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
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 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 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时至
时, 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10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报名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 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系统软件数据盘每套__元,招标
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 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交纳了
元的图纸押金后,凭本邀请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图纸押金的交款凭证于、 领取施工设计图纸。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__时到
交纳图纸押金的方式和时间要求如下: 投标人在开标后
。
天内,归还施工设计图纸,在图纸保持完好(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
损等情况) 并全部交还后,招标人将投标人押金全部退回。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时,地点:
; 。
月
日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于当日
年
时 分,投标人应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xxxxxxxxxx
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4 小时内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
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真:
传
年
月
日
11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标段施工投标。
(项目名称)
1.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 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 下同),在广州市天河
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本投标邀请书(传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系统软件数据盘每套__元,招
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交纳了
元的图纸押金后,凭本邀请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图纸押金的交款凭证于、 领取施工设计图纸。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__时到
交纳图纸押金的方式和时间要求如下: 投标人在开标后
。
天内, 归还施工设计图纸,在图纸保持完好(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
破损等情况)并全部交还后,招标人将投标人押金全部退回。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时,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应于当日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xxxxxxxxxxx
交易中心。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4 小时内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 与投标。
招 标 人:
12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传
话:真:
年
月 日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名称:地址: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联系人:电话:名称:地址: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电话:
1.1.41.1.51.2.11.2.21.2.31.3.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月 年 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月
计划交工日期:
月②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1.4.1
③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1)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编制和填写,但务必做到与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的衔接,并不得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②
招标人如有阶段工期要求,请在此补充。
③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 其他要求:①
√不接受
1.4.2
②
□接受,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组织
1.9.1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1.10.21.10.31.1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
1.122.1
偏差
√不允许重大偏差
√允许细微偏差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2.2.22.2.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3.1.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
①
对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招标人还应增加附录 6、附录 7 对投标人的其他主要管理人
员和技术人员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出要求。
②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程量清单
列 内 容
3.2.53.3.1
是否接受调价函
①
□是
√否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 万元 +信誉保证金
②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备注: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年
月
日
时之前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 标 人:
开户银行:
账
3.5.2③
号: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
年(近 3 年)
3.5.3④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近 5 年)
3.5.5
⑤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年~
的年份要求
年(近 3 年)
√不允许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
3.7.33.7.43.7.5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两份,另加 1 份电子文件(拷贝到招标人提供的 U 盘,
按 4.1.1 款规定提交)
装订要求
内层封套: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①
一般情况下建议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② 投标保证金加信誉保证金,具体约定在投标人须知补充规定 3.4.5 款。
③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④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⑤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投标人名称:
列 内 容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外层封套:
(寄)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
年
月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4.1.2
①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内
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
①
本项适用于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投标文件。
1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层封套:
列 内 容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4.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交易中心√否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
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建设工
程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广州市交易中心
5.1①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
标时间: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 标地点:广州市交易中心
(4)密封情况检查②: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 (5)开标顺序:
a.宣布开标纪律;
5.2.1
开标程序
b.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名称, 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c.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①
本项适用于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投标文件。
②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可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
1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d. 公布招标人下浮率;
e. 随机启封、 逐一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
f.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 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g.开标会议结束。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①
人,专家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是
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适用于采用合理 低价法或综合评估法确定的中标人)
履约担保形式:
(1)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 级的中 标人,履约担保采用 100%银行保函;
(2)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 级的中标
人,履约担保采用 15%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7.3.1
履约担保
+85%银行保函。
(3)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B、C 级和 未参加信用等级评价的中标人,其履约担保为 30%
+70%银行保函的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银行保函 (70%)+现金(30%电汇或银行汇票形
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
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市级支行或以上级别的
银行
监督部门:
9.5
监督部门
地 电 传
址:话:真:
①
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2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邮政编码:510101
列 内 容
××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上级管理单位) (按:
项目隶属管理可选)
电话:传真:
。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
项目管理单位:(按项目管理情况可选)
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 3.2.10 款,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投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进行,工程量清单在招标人发售的 U 盘中。 盘U 是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运行 U 盘中的相应程序,填写单价及总额价,即
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利用 U 盘中相应程序打印出投标
工程量清单, 编入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接受另行打印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 U 盘中的格式及运算定义,不得擅自修改其中的数据、
3.2.10
格式及运算定义。
(4)投标人对 U 盘应妥善保护,在其中按要求写入数据后与投标文件一同交回, 并应确保交回的 U 盘无病毒、无损伤,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投标人的投标书文字报价、工程量清单总价和 U 盘中的工程量清单总价三者 应该一致。若发生不一致而且是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所致,将视为重大偏差。
(6) 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取整数。
工程量清单不需要附单价分析表,但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单价 分析表,中标人不得拒绝。
3.4.23.4.4
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 3.4.2 款修改如下: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 3.4.4 款下增加第(5)-(8)项:
2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⑸串通投标报价;或
⑹评标、 中标公示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或⑺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或
(8)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舞弊行为。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第 3.4.5 款:
3.4.5 投标人除了按照 3.4.1 款规定提交投标担保之外,还应另外提交
万元
(现金或电汇)的信誉保证金,以作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挂靠、不围标、
3.4.5
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履行中标承诺、填报的人员设备按时进场的信誉担保。
如果投标人没有发生上述有违信誉的情况,其信誉保证金与投标担保一起退还给投
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投标人的信誉保证金。
(备注:投标保证金与信誉保证金之和原则上按预计中标金额的 1.5%取整,按此比 例计算的金额减去投标保证金即为信誉保证金的金额。)
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 3.5.3 款(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修改如下:
3.5.3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
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 3.5.4 款修改如下:(因 3.5.7 款是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不
3.5.4
存在预审申请文件)
3.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签约合同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报人员一致。
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 4.2.4 款修改如下:
4.2.4
4.2.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文件登记表上签字,同时招标人负责接
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也应在递交文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收到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
在本款原文后增加一段文字如下:
6.3
如果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对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签发的免资格预审(在有
效期内) 的施工企业,无须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 7.2 款修改如下:
7.2.1 评标结果经批准后,招标人将按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中
标公示。中标公示时,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包括投标价、投标业绩、
7.2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及其证书信息等)进行公示。
7.2.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结束且无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交易费后 7 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
22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人可将本合同工程授予按评标办法确定的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或重新组织招标。
7.3.1
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 7.3.1(2)款中的“A”定义为:招标人标底。
增加 7.4.6 款“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7.4.6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
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前期工程明显过高,后期工程明显过低;某一项目的单价明 显过高或过低;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
7.4.6
调整的原则如下:
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
a、单价过高的项目适当调低,单价过低的项目适当调高,并相应修改合价;
b、按上述算术修正和本款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 修正;
中标人应接受本款要求的调整,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担保。
将本款第 (4)项内容明确如下:
8.1
(4) 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并且投标报价处于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参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第二章。
23
附 录
附录 1
(资质最低条件)①
资格审查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体内容参照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申请人须知”附录 1)
①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24
附录 2
(财务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
财 务 要 求
(具体内容参照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申请人须知”附录 2)
25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具体内容参照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申请人须知”附录 3)
26
附录 4
(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
信 誉 要 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 (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 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 评为 D 级。
27
附录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①
资格审查条件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备选人
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备选人
(具体内容参照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申请人须知”附录 5)
①
对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28
附录 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
资格审查条件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具体内容参照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申请人须知”附录 6)
①
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对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
人员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
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29
附录 7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①
资格审查条件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具体内容参照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申请人须知”附录 7)
①
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
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30
第三章评标办法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合理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 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 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 单说明、 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
格<工程量清单表 5.1~表 5.5>)、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
形式评审
2.1.12.1.3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 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a.通过资格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指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最低要求 (业绩、人员、财务等)。具体表现为:
--相对资格预审时,其财务能力没有实质性降低,投标人提供的 财力资源情况(财务报表及相关资金证明材料)真实、完整,且满足
本次招标的强制性要求。
--资格预审时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人选在投标
文件中没有发生变更,其它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人选发生变更小于 20%, 并且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不低于原来的人选。
--投标人的设备配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人关键设备没有发 生如以下情况的变更:自有变为租赁;或已有设备变更为新购设备且
无法提供合理的采购资金来源,或该设备采购行为可能严重影响投标 人的营运资本。
32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 保及信誉保证金:
a.投标担保及信誉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 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
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
本之中。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 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 证书, 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 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 证书, 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 其之后。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 体协议书, 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 体协议书复印件。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 包项目情况表”,且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未超过总工程量的 30%。
(9)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10)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
33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 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
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5) 投标人在通过资格预审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
厅通报批评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 D 等情况之一的。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资格评审
2.1.2
标准
①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①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34
条款号2.2.1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评标价:95 分
(总分 100 分 )
信用等级分 5 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招标人标底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 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 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
号码, 每标段各摇取一次,摇出号码对应的下浮率即为本标段招
标的下浮率。 (注:下浮率范围宜控制在 3%至 5%)
招标人标底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7 天以书 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确定有效投标价及其平均值:
①有效投标价范围为:招标人标底价的 85%≤有效投标价≤
2.2.2
评标基准价计
招标人标底价的 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价将按废标处理,不
算方法
参与下一步评标程序。
②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2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在有效投标价范围内的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有效投标价平
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7 家时,则计 算有效投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③即使某投标文件未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其报价 处于有效投标价范围以内,其报价仍应参与有效投标价平均值的
计算。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选择以下方法之一)
方法一:(0.6×业主标底价+0.4×投标人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 方法二:(0.7×业主标底价+0.3×投标人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
方法三: 招标人标底价下浮一定比例(0~3%)作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5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2.2.4(2)
施工组织设计
0分0分
项目管理机构
95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
2.2.4(3)
评标价
差率×100×3;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 差率×100×1。
注:评标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信用等级分: 5 分(选以下两个方案之一)方案一:下浮率范围控制在 2%浮动区间时:AA、A、B、C 级
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5、4.2、3.6、2 分;
2.2.4(4)
其他因素
方案二: 下浮率范围控制在 3%浮动区间时:AA、A、B、C 级单
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5、4、3、1 分。
无本年度评价结果的,按 B 等级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
1.2.1 清标工作组
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开始前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 组成, 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
量确定。
清标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 初步清查;
36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
所有偏差;
(4)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粤交基【2010】1373 号文的规定。评标委员会 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清标工作组关于工程 情况和清标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
据;
(2)对清标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对与招标
文件不一致的内容要进行修正。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
员会认为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中含有限制、排斥投标人进行有效
竞争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原因;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 用于资格后审) ;
(2)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进行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 单,本步骤省略);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补正(如有);
(4)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1.3 款第(2)、(3)、(4)条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1.3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
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 子目合价。
3.3.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3.1 款修改为: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
37
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
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 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 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 f、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 量清单,则 a-d 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 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 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
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
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e、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 人员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f、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 方案)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增加 3.5 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
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投
3.5
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均按废标
处理;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 确定其名次:
(1)被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优先。
38
(3) 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 3.5.1 款原则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名, 按排名次序推荐出 3 名中标候选人。
3.5.3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合同段都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而按
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授予合同的个数少于所投合同段个数时,则按招标人选择该 投标人在招标人标底价高的合同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推
荐该投标人所中的合同段。
3.5.4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处理,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本次招标无效,有权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5.5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
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 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
3.5.6 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废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
被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 D 级,或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 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的,则按废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 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 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 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
格<工程量清单表 5.1~表 5.5>)、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
2.1.12.1.3
形式评审与
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
响应性评审
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标准
(3)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a.通过资格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指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最低要 求(业绩、 人员、财务等)。具体表现为:
--相对资格预审时,其财务能力没有实质性降低,投标人提供的
财力资源情况(财务报表及相关资金证明材料)真实、完整,且满足 本次招标的强制性要求。
--资格预审时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人选在投标
文件中没有发生变更,其它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人选发生变更小于 20%, 并且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不低于原来的人选。
--投标人的设备配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人关键设备没有
发生如以下情况的变更:自有变为租赁;或已有设备变更为新购设备 且无法提供合理的采购资金来源,或该设备采购行为可能严重影响投
标人的营运资本。
40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 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 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
正本之中。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 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 公证书, 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 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 公证书, 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 其之后。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 体协议书, 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 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 包项目情况表”,且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未超过总工程量的 30%。
(9)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
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10)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 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1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
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 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5)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 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
件)作废标处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 行修改和删减;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 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 5.1~表 5.5>)、
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 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2.1.2
资格评审标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
准①
户开户许可证;
①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42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 10~1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分
分值构成
2.2.1
财务能力: 分
业绩: 分
(总分 100
分 )
履约信誉: 5~10 分机械设备 分
第二信封报价 (评标价)的分值:
评标价:80 ~90 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招标人标底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采取逐标段一次性摇珠确定。 招标人标底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7 天以书面形
式通知各投标人。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①确定有效投标价
有效投标价范围为:招标人标底价的 85%≤有效投标价≤招标人
标底价的 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价将按废标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标程序。
②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2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
①
对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还应对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
人员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43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标的投标报价之外,在有效投标价范围内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 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
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7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 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③即使某投标文件未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其报价处于 有效投标价范围以内,其报价仍应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选择以下方法之一)
方法一:(0.6×业主标底价+0.4×投标人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 方法二:(0.7×业主标底价+0.3×投标人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
方法三: 招标人标底价下浮一定比例(0~3%)作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评标价平均值和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
评标价的偏
2.2.3
差率计算公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式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因素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评分标准①
分值
权重分值
工期保证
3~5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10~15 分
体系及保
证措施
分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
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
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 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 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
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
学合理,可操作性性高,得 4~ 5 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
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 得 3~4 分;
3、起评分 3 分。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
质量、安全 3~5 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
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保证体系 分 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 及保证措 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 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 施 问题的,得 4~5 分;①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 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 44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 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 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 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 全问题的,得 3~4 分; 3、起评分 3 分。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 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 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环境保护、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 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文 明 施 工 3~5 得 4~5 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保证体系 分 、
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及措施
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 求的,得 3~4 分; 3、起评分 3 分。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
……
与业绩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分
分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
与业绩……
分
……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2.2.4(3)
评标价
①
75~80 分
=F-偏差率×100× D;D=2 或 3;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1。
2.2.4(4)
其他
因素
财务 能力 设备配置业绩
分 分
…………………………
分 分 分 分 分
…………………………
分
①
评标价所占权重不应低于 50%。
45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分
……
1 信用等级分:2.5~5 分;AA 级的得满分,A 级的得
信用等级分的 级的得信用等级分的 65~75B 75~85%,%, 级的得信用等级分的 60%~65%。C未参加广东省
信用评价的, 按 B 级记分。
2、履约信誉分:2.5~5 分
主要用于因工程质量、安
履约信誉①
5~10 分
全事故、履约行为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
厅等通报处理的扣分(含交通运输部汇总全国从业情
况的通知)。
其中近三年内被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 5 分,被广 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 3 分,被广东省内地级
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 2 分;同一事
项以最高级别单位处理为准,不重复扣分。
扣分如果超过履约信誉分值的,可以从总分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
1
候选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清标工作组
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开始前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 组成, 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
量确定。
清标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①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
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
46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 步清查;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 有偏差;
(4)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粤交基【2010】1373 号文的规定。评标委员会 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清标工作组关于工程情
况和清标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清标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对与招标文
件不一致的内容要进行修正。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
会认为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中含有限制、排斥投标人进行有效竞
争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原因;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
管理机构、管理水平、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等进行综合评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
构、管理水平、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
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4、评审报价得分。
47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1.3 款第(2)、(3)、(4)条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1.3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
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2.3 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 =A+B+C+D。
3.2.3
除报价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 60%。计算投标人
技术得分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
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3.1 款修改为: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
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 a- d 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3.3.1
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 f、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 程量清单,则 a-d 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 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48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
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
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
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e、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 人员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f、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 方案)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增加 3.5 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
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投 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均按废标
处理;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 确定其名次:
(1) 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 由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 定其名次;
(3) 通过摇珠方式重新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 3.5.1 款原则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
3.5
进行排名, 按排名次序推荐出 3 名中标候选人。
3.5.3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合同段都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而按
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授予合同的个数少于所投合同段个数时,则按招标人选择该 投标人在招标人标底价高的合同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推
荐该投标人所中的合同段。
3.5.4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处理,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本次招标无效,有权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5.5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
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 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
3.5.6 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废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49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
被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 D 级,或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 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按废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1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注:通用合同条款包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与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
工招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
5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53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
明:
1.招标人在根据本范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
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 条款” 可做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
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一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 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
“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54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 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
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 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序 号 1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1.2.2
发 包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234
1.1.2.61.1.4.51.6.3
监 理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①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
应部位施工前 1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 15.3 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均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是或否
6
5.2.1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详见合同附件十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是或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签订施工
8
8.1.1
承包合同后一个月内。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
资料一个月内。
9
11.511.511.611.6
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
10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②
提前交工的奖金:/
11 12 13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
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①
缺陷责任期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②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一般应为 10%签约合同价。
55
序 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4 15 16 17 18 19 20
16.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 合同期内不调价①
约定的原则处理
17.2.117.2.117.3.2
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②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 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③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份
17.3.3(1)17.3.3(2)17.4.1
50 万元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天④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 5%
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价格⑤,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
21
17.4.1
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0%合同价格质量
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⑥
22
17.5.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23 24
17.6.118.2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竣工资料的份数:
份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是或否
25
18.5.1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
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26 27
18.6.119.7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是或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⑦
①
对于工程规模不大、工期较短的工程(例如工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可以不进行调价。
②
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 10%签约合同价。
③
指主要材料, 一般应为 70%~75%,最低不少于 60%。
④
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招标人不能自行取消本项内容或降低利率。 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5%。
⑤
⑥
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可在质量保证金
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例如发包人可给予承包人 2%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
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具体优惠幅度由发包人自行确定。
⑦
保修期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
56
序 号
条目号20.1
信息或数据
28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4.5‰;
20.4.224.1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29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仲裁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
57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
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在第 1.1 款下增加 1.1.6.9 目:1.1.6.9 材料供应专业管理机构
指由发包人委托常驻现场专门负责管理专项材料、设备(仅
指附件十所列的材料、设备)供应调配的机构。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3 图纸的修改
在第 1.6.3 款原文后增加一个段落:
没有监理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否则按 22.1 款承包人违 约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本款最后一段修改如下:
如果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款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工程的施工,承包 人须及时调整工程施工组织安排并报监理人批准,合理组织和安排工程施工。因此导致承包人
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时,发包人可适当延长工期作为补偿。但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款规
定提交占地计划,因而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工程占地征用手续而导致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则
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7 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将本款细化为:
(1) 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
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承包人对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尤其是爆破作
业、 钻孔桩施工、路基路面碾压等存在震动的施工作业以及需要临时改变当地交通、灌溉、排
58
水现状的施工作业),有责任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以保证不影响临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
与正常使用,不对群众的财产造成损失,也不干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
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如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 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在报价和组织施工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 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不影响当地道路
的使用或其他交通设施的使用,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如交通阻塞等),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 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承包人应按交警、公路、铁路、路政和道路、航道、海事等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使用 手续,手续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将本款内容修改为:
承包人应免费提供给与发包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检测和试验单位等使用承包
人负责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并为上述人员提供方便。承包人在施工期限内,必须密切配 合在本合同段内其他承包人进行的其他项目的施工。如发生冲突,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
的协调及安排。
如果本项目的预制梁板由预制标统一预制、运输、吊装;圆管涵管节由预制标统一预制、 运输。相关承包人应进行积极配合,并免费为预制标提供方便快捷的预制梁板运输施工便道。
承包人应负责按照监理人或发包人的要求安装为交通工程实施所需的预埋件。
4.1.10 其他义务
将本款第(2) 项细化为:
(2)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
或其它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它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 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砂、石料等地材的供货
合同等资料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案。取材的料场和货源应保持相对固定,承包人及其供货
人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并送交相应有关资
料。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料场,承包人必须接受。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 工序衔接与协调
多个承包人在同一区域施工时,监理人有权协调工程的实施并对工程的衔接提出指示,承 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工作。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
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b. 施工工艺要求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下发的施工技术指导意见和技 术规范的各项规定,以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指导意见对部分工程质量要求比交
59
通运输部招标文件范本及项目专用本中技术规范标准要高。在工程竣工质量要求较招标文件技
术规范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即使发包人或监理人对施工工艺提出了特别要求,承包人也不得
就此要求发包人给予额外费用补偿,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计入合同价格中(除工程项目
发生工程变更外)。
c. 卫生与供水
承包人应自费采取应有的卫生防护措施,经常保持现场及其驻地整洁和卫生,为其雇用的
员工供应清洁的饮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以保护职员和工人的健康。在炎热的高温条件下施 工时,承包人应注意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承包人在组织人员进驻工程现场时,应切实采取预防疫情的有效措施,配备必要的医药用 品、消毒、测温、通风等设施、设备,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承包人应至少设一名专职的、具有
一定卫生常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卫生督查员,负责承包人所在施工现场的传染病检查、控制
和报告。
承包人还应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合作,做好
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一旦暴发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当地政府
或卫生防疫部门为防治和消灭上述传染病蔓延而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
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
付。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d. 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等的配合
(a )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地及时整改。
(b )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和监理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c )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汇报材料包括项目后评价报告,承包人和监理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d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和发包人有关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帐,同时承
包人和监理人应配合发包人建立相应的台帐,三方各自的台帐应相应保持一致并保持其持续有 效直至工程结算完成。
e.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砂、石料等地材的供货合同等资料提供给监理人备案。取材的 料场和货源应保持相对固定,承包人及其供货人应接受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如有变更应及时通
知监理人并送交相应有关资料。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料
场,承包人必须接受。
f.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指导的各
项工作,执行发包人及监理人关于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口头及书面指令,所发生的 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60
4.2 履约担保
将本款内容修改如下:
承包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7.3.1 款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履约担保,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 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履约担保中的银行汇票应在工程完成 50%后分期
返还承包人;银行保函部分在上述交工证书发出后的 14 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
在第 4.3.3 款原文后增加一个段落:
如果出现上述违规分包的情况(合同另有规定除外),监理人有权拒绝验收和计量,发包 人有权拒绝支付或收回该工程,并按 22.1 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本款补充第 4.3.7 项:
4.3.7 特殊的分包人或供货人
为了履行合同中某专业化的或特殊工程或关键的、专项的材料、设备、供货,可以通过独
立的招标或邀标选定作为发包人的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并要求承包人与进行专项或供货分包 的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签订分包合同。
有关特殊分包的合同中,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应独立地承担其合同责任和义务,不
使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受到损害,也不使承包人承担因特殊的分包人(或供 货人)未能履行责任、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承包人对于特殊分包
人(或供货人)及其职工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特殊分包合同中含有与上述
规定有悖的条款,承包人有权拒绝与此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签订合同。
属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的项目,工程的计量由承包人负责统一上报,承包人应将发包 人支付的属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部分的款项及时向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支付。
属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的项目,由所在合同段的承包人负责该部分项目原始资料的存 档和竣工资料的统一编制等工作。
承包人应无偿为特殊供货人的供料运输提供满足使用要求的便道和码头(要求详见合同附
件十一《工程货物供应管理办法》,承包人负责卸料并负责将卸下的材料搬运至工地仓库或特) 定地点,由此所需的设备、人力和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的仓库容量应满足合同附件
十一《工程货物供应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如发生专用条款第 11.5 款中规定的承包人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情况,发包人有权对承包 人部分工程进行特殊分包,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并按第 11.5 款执行。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在第 4.6.1 项文后增加以下内容: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人员安排报告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场,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
61
要求人员进场的通知 5 天后仍未安排相关人员进场,将按 22.1 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将第 4.6.3 项细化为:
4.6.3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
(1) 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或监理人认为已委派的项目经理或主要人员(或备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需经
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同时须按以下标准向业主提交
违约金:项目经理、总工程师
万元/人次(用备选人替换首选人的调整不受此限),质检工
程师、计划工程师
万元/人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道路工程师、桥梁工程师、隧道工程师、
地质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安全主任、财务负责人)的调整不能超过 20%,如因 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超过 20%以外的的调整部分需缴纳违约金
万元/人次。
(2 )为保证承包人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具有连续性、稳定性,要求承包人的档案资料整理负责人在本项目连续工作 1 年及以上,否则按第 22.1 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3)项目经理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同时任职,且必须保证每月有 22 天以上驻守现 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必须保证每月有 22 天以上驻守现场,否则按 22.1 款视为承
包人违约。
(4)承包人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7 年第 1 号)的 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 5000 万元
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5000 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5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的有关规定,明确环境保护的主要负责人,并按监理人的要求做好防御措施以及实施记录,否则按第 22.1 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6)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的的有关规定,明确水土保持的主要负责人,并按监理人 的要求做好防御措施以及实施记录,否则按第 22.1 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在本款后增加 4.6.6~4.6.7 项如下:
4.6.6 劳务聘用
(1) 承包人可以直接雇用农民工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人,但承包
人或分包人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监理人备案。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必须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劳务工资,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2)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使用农民工的管理,对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
的,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要予以纠正。若因上述原因造成劳务人员上访、纠纷等情 况,承包人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外,
同时按照 22.1 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4.6.7 施工员登记制度
签定合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供一份拟在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管理的施工员名单,包
62
括监理人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将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施工员进行造册登记,并发给项目
施工员证。施工员登记工作是监理人签发开工令的必要条件之一。
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标识牌管理,标识牌必须标明该分项工程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施 工单位及质量负责人姓名。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必须在每个施工工点派驻一个以上的经登记的
施工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做好详细的现场施工记录。施工员必须佩带项目施工员证上岗。承
包人不执行本款规定将按照 22.1 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只要有充分的理由,可以随时取消不能令其满意的施工员的资格, 收回项目施工员证。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将 5.2.1 款修改如下:
5.2.1 为确保本项目的建设质量,发包人将按 4.3.7 款关于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的规定,
将本合同附件十《特殊材料设备供应一览表》(下称一览表)规定的材料设备通过招标方式选 定材料设备供货人。材料设备供货人将按表列的价格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发包人将委托材
料供应专业管理公司供应,对于此类特殊材料的供货,应满足以下规定:
(1) 材料供应专业管理公司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负责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但此项规定并不表明免除承包人检验材料设备质量的责任。
(2) 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应根据进度计划向发包人提本款规定的材料使用计划,由发包人按计划提供材料。
(3) 材料供应专业管理公司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到货时, 由承包人派人共同清点,必要时,发包人可派人参加。
(4) 材料设备办理清点交接手续后,承包人承担产品的储存、保管责任。
(5) 一览表约定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材料供应专业管理公司按施工图设计和变更图纸所需
的数量(含合理损耗)供应并进行结算。在承包人所承担工程全部完工后,如承包人实际用量 与施工图和变更图纸所需数量相差太大而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超出部
分 100%价值的罚金。
(6) 一览表约定的到货地点不一致时,材料供应专业管理公司负责运达一览表指定地点;发包人采购单价与一览表材料单价不符,发包人仅承担价差。
(7)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品种、规格、型号或质量
与一览表不符的,承包人可拒绝接收,材料供应专业管理公司应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品种、规格或型号与一览表不符但质量经检验合格的,经监理人同意,可调剂串换使用。若上
述不符是属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因此而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不符是属于
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并因此引起承包人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则由材料供应专业管理公司负
63
责赔偿。
(8) 为恰当和正确地使用、安装和实施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所必需的但一览表中未列明的其他任何辅助性材料以及人工费应已经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
(9)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款,发包人将在供应后一个至两个月内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
回。但为保证材料款在交工验收时得到全额扣回,发包人可调整扣回时间及比例而事先无需通 知承包人。
(10) 如发包人需采用任何从国(境)外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且这些进口的材料和工程
设备直接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和办理进口,则由发包人承担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一切开支,负 责办理与此类进口有关的申请、许可、证书、外汇使用等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由于发
包人原因导致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不能按计划运抵现场致使工程延误,承包人应就此通知监理
人,监理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并与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应决定:
a. 依据第 11.3 款规定承包人应得的延长工期;
b. 承包人由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增加到合同价中。
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在 5.4.2 款末尾增加: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在本条增加 5.5 款如下:
5.5 代用材料的使用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人认可并由发包人同意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 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仅限于出现下列情况时:
(1)市场上无供应或在一定时间内突然供应短缺;
(2)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的后继规章、规定禁止使用;
(3) 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使用其他替代品;或者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使用其他替代品;
(4)任何其他可能的原因使得使用其他替代品成为必要。
没有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自行采购 5.2.1 款规定的材料,否则监理人、发包人 应拒收这些材料,承包人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无论出现任何情况,承包人均不得售卖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否则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售卖材料金额两倍的罚款。
如果使用代用材料,承包人应至少在被代换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将被用于工程前14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
(1) 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必要的详细资料;
(2)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
64
(3)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申述;
(4)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产生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任何方面 的影响;
(5)价格上的差异;
(6)监理人为作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
监理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 14 天内作出审查意见,并报发包人批准。发 包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解除承包人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
义务。任何情况下,使用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合同中其他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任何约定。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在本款后增加一段文字:
承包人在接到上述指令 14 天内未按要求执行,将按第 22.1 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增加 6.5 款如下:
6.5 计算机系统配置
发包人将采用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系统对本项目进行管理,对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要求和 配置,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接受。
承包人用于项目管理系统(包括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计算机软件配置由发包人统一购买, 所需费用在 100 章中按暂估金额单列,并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承包人应确保有专用计算机和一
条专用网络连接线,同时应充分考虑可视化管理的手段,网络流量不小于 10Mbps。(费用包含
在承包人的报价中,原则上不超过 10 万元)。
承包人项目管理系统专用计算机的管理:
(1) 项目管理系统专用的计算机应由熟悉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人员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发包人举办的培训班。
(2) 严禁在专用的计算机上安装软驱、光驱或进行登录 Internet 网及其局域网的操作。(3)严禁在专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4)本网络系统对操作者进行了权限设置,任何操作员的违规操作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 专用计算机访问登录服务器前,操作员应准备好所有要传送的资料,登录后,应立即
进行传送的操作,以避免长时间占用通讯通道。严禁登录占用通讯通道后才开始整理资料或编 制文档, 若有此情况将视作霸用通讯通道处以经济惩罚。
9. 施工安全、 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将本款第 9.2.5 项修改如下:
65
9.2.5 根据交通部令 2007 年第 1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合
同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费用,该金额按发包人控制价的 1%,在 100 章中单列,该金额不随合同总 价的变化而调整。安全生产保障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
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安全生产保障费用来源于承包人,也用于承包人,不得挪
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
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及上级主管单位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 检查,发现隐患而承包人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由发包人单位代为整改,所需费用在计提
的安全生产经费中支付。工程决算时剩余的安全生产经费返还给承包人。
在本款增加 9.2.12 项:
9.2.12 凡是与已建公路、铁路、航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合理安排施工组
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及交通的畅通;凡是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 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
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
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影响公路、铁路、航道正常安全
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费用的增
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9.4 环境保护
在 9.4 款下增加 9.4.12~9.4.16 项:
9.4.12 承包人应落实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责任人,施工过程及施工结束后应严格按照
有关环保及水土保持的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监理人的环保及水土保持教育,落实实施施工场地 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布设;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有关要求制定施工中的水
保措施,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过程及工程结束后的水土保持的防御措施,及做好有关水土保持的 资料的记录。
9.4.13 承包人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
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期占用的施工便道、料场、拌和场及施工场地等临 时用地,按“破坏一处,恢复一处”的原则,进行全面恢复。
9.4.14 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雨水对施工场所占有的土地、临时用地、路
基土石方、取弃土场等冲刷而造成对河流、水道、灌溉渠、排水系统产生淤积、堵塞,对农田 造成污染、淹没。同时也应采取措施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运输、混合料拌和、现场施工而
对项目沿线的建筑、既有道路、农田、林地、河流、水道、灌溉渠、排水系统等产生破坏,从
而造成索赔、施工停工或工程质量隐患。如承包人未采取有效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
包人自行负责。
66
9.4.15 除合同有另外规定外,以上工作均视为承包人已经在合同报价中计入其影响而可
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对承包人采取的一切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如果承包人未能对 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以及
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9.4.16 文明、环保施工价款
为督促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加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本合同设
立文明、环保施工价款。该金额按技术规范 100 章规定的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承包人获 得支付的额度取决于其施工环保情况及相关检查评比中的名次。有关评比方案发包人将在承包
人进场后予以制定。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包括: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 绘合同进度计划,列出各主要工程项目的计划开工、完工时间,并应包括每个阶段预计完成的
工作量和形象进度。计划中应包括工程的施工时间、方法和顺序,资源的安排,材料、设备及
人员的获得和运输等。
10.3 年度施工计划
在本款末增加以下内容:
在年度施工计划的基础上,承 包 人 应 根 据 发 包 人 及 监 理 人 的 具 体 安 排 编 制 和 落 实 其 它阶段性施工计划。
增加 10.5、 10.6 款如下:
10.5 工程进度记录
承包人应保持每日、每月和其他定期的工程进度记录和报告,这些记录和报告包括下列有 关资料:
(a)气象条件;
(b)日工记录;
(c)施工设施和设备状况; (d)承包人人员统计;
(e)现场材料,材料搬移记录、交货期、发票及有关资料; (f)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实施记录;
(g)安全生产实施记录;
(h)所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它事项。
67
10.6 进度奖金
为激励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合同工期,本合同设立进度奖,用于承包人提前或确保 进度的奖励。该金额按技术规范 100 章规定的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承包人获得支付的额
度取决于其完成进度的情况及在评比中的名次。有关评比方案发包人将在承包人进场后予以制
定。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指发生了十级以上强风暴、龙卷风或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造 成重大破坏等情况。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本款后增加第(6)项:
(6)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计划任务,发包人和监理人将认为该承包人没有能力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工期内完成合同工程量,发包人将视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能力情
况,可按 4.3.7 款将该合同段内剩余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进行特殊分包。对此,承包人应无条件
接受,并由发包人决定是否对承包人的合同价做相应调整,因此而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但无论如何,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已有的临时设施(如便道、电力线路等)供特殊
分包人使用,承包人不得为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 (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3. 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在本款第 13.1.2 项后增加以下内容:
在工程经过验收并计量之后的任何时候,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发包人或 监理人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的关键工程质量不合格、工序不规范造成质量隐患,承包人应负
责自费返工并接受按本篇附件十三《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处罚项目一览表》的规定进行
的处罚。 该处罚不免除承包人自费进行返工或修复的责任。
增加 13.7 款如下:
13.7 优质工程价款
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报价(暂定金除外)是合格工程的报价,在此基础上,为激励承包人
68
提高工程质量,本合同设立优质工程价款,用于各项工程的质量奖励。该金额按技术规范 100
章规定的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承包人获得支付的额度取决于各项工程的优良率及在评比 中的名次。有关评比方案发包人将在承包人进场后按照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
15. 变更
15.3 变更程序
在本款第 15.3.4 项后增加以下内容:
同时工程变更还应执行广东省交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颁布的相关变更管理办法规定。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将本款第 15.4.1~15.4.5 项删除,并用以下内容代替: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按以下优先顺序所列原则进行处理: 15.4.1 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
15.4.2 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相似工程细目单价的,经业主同意可直接套用该 单价。
15.4.3 本合同段内没有相同或适用合同单价的,原则上应套用同类合同段相应单价的加
权平均值;但监理人认为受施工现场自然环境影响大的工程项目单价,报发包人同意后可套用 自然环境相近似的合同段相应细目。
15.4.4 以综合单价报价的计量项目,如果只是由于使用材料或局部尺寸调整,则原支付
单价不变,而只在原合同单价基础上,调整相应的材料价差和合理的工效增减费用。
15.4.5 如变更工程项目不符合上述情况,则按投标截止日前的行业规定及发包人控制价
所采用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变更工程预算,并按招标时本合同段的相应下浮率下浮。
15.4.6 如变更工程无适当定额可套用且协商未果,则由政府造价主管部门裁定单价,或由双方委托相关交通造价管理机构确定单价。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将本款内容修改如下:
对于路基桥涵土建合同段及其它附属设施合同段,由承包人自购的材料、燃油、设备等价 格均不予调整。
对于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合同段,在施工期内,除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拌和消耗的燃油 外,其他承包人自购的材料、燃油、设备等价格均不予以调整。
对于可调整价格的材料,发包人将参照广东省交通主管部门最新颁发的材料价差调整指导
69
意见等有关文件执行。
对于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即甲供材料)的价差调整办法,按相应材料供货合同的材料价 差调整办法执行。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将本款内容修改如下:
(1)除非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如果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28 天之后,国家或省(自 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出现修改或变更,因采用上述法律、法规使承包人在履行合
同中的费用发生第 16.1 款规定的价格调整以外的增加或减少,则此项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
监理人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经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增加到合同价格上或从合同价格中扣除,监 理人应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2)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发包人决定
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按发包人的决定执行。采用新标准、新规 范(相对于本招标文件)所增加的相应部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7. 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本款补充第 17.1.6 项:
17.1.6 变更工程的暂定计量和支付
需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变更工程项目,在发包人审核完成而尚未获得上级主管部 门审批时,可采用暂定计量,暂定计量金额最高不超过发包人审核金额的 70%。待上级主管部
门审批后按审批结果进行实际计量,并扣回已暂计量的金额。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低于 暂定计量金额,则在本标段其他工程项目的进度款中扣回。
17.2 预付款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本款补充第 (3)项如下:
(3) 如有需要,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工程需要的预付款月扣款比例。
17.4 质量保证金
将本款第 17.4.2 项修改如下:
17.4.2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结算协议,监理人签发 50%质量保证金支付证书,在承包人提供与 50%质量保证金等额的银行担保后,发包人可退还 50%质量保证金给承包人;在整个工程
缺陷责任期满并且决算审计完成后,调整增减金额后的剩余质量保证金将退还给承包人。
70
本款补充第 17.4.4 项:
17.4.4 竣工验收时,如果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评分小于 90 分,发包人将从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以此作为承包人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的处罚金。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本项(1)目约定为:
承包人应按交通运输部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的有关
规定, 及时编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报监理人审核。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
后 28 天内。
最终结清申请单中的总金额应认为是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 后结算。
18. 交工验收
18.9 竣工文件
在本款后增加以下内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在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制定的竣工文件资料管理办法的 规定开展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相应的竣工档案编制费按指
定金额在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中以总额报价。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2 缺陷责任
在 19.2.2 项后增加以下内容: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安排专人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在接到发包人要求 处理有关缺陷事项的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随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程遗留
的缺陷或其它问题。
承包人未履行本款规定的缺陷责任义务,将按照 22.1 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本款补充第 19.2.5 项:
19.2.5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合同段遗留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
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上述问题特别是与地方有关的遗留问题,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 不能妥善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
证金中相应扣回,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71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将本款最后一段文字修改如下: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承包
人报价时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费率计算并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内。上述保险费, 将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应付款中代扣,统一向保险公司支付。
20.4 第三者责任险
将 20.4.2 款最后一段文字修改如下: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费率和最低投保金
额计算并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内。上述保险费,将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应付款中代扣,统一 向保险公司支付。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2. 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将本款第(4) 项修改如下:
(4) 承包人发生第 22.1.1 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
权按本合同附件十二的规定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 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在本款下增加第(5)~第(7)项如下:
(5 )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开出的任何违约惩罚金,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从发包
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发包人向承包人开出的任何违约 惩罚金将导致承包人最终的应得结算价款相应地减少。承包人必须完全接受上述条款。
(6)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开出的任何违约惩罚金的扣除时间,可以在发包人认为合 适的任何一个期中支付月份中扣除。发包人扣除违约惩罚金时间的延迟或滞后并不代表对承包
人当时各种行为的认可或默认。
(7)本项目所有承包人的违约金均由业主掌握使用,可用于本项目的各项评比和奖励。但 在一个合同段中扣除的违约金只能专用于本合同段,并且从扣除的违约金中转作奖励用途的金
额不得超过违约金总金额的
% 。
增加第 25 条
72
25 本项目需增加的专用合同条款
25.1 本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能明确的有关规定,如质量管理、计划管理、计量与支付管理、台帐管理办法、 变更管理、材料管理、有关评比方案等,按发包人颁发的项目管理手册或另行下发的相关管理
操作程序执行。
7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74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廉政合同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以上格式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相应附
件格式。
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内容
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内容
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
附件七: 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八: 预付款担保格式
以上格式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相应附
件格式。
75
附件九: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指
定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
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发包人: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 )
经办银行:
(以下简称“丙方” )
为了保证
高速公路项目的按计划建成通车,保证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挪用工
程资金和拖欠施工人员工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方便工程款的监管,乙方在丙方开立唯一的工程款专用账户,户名:____ _(工程款收支专户),账号:
,用以核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的归集
和支付情况。
第二条: 20
年
月 日起至工程结算完毕之日止,乙方在该工程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
纳入其在丙方开立的工程款专用账户核算。
第三条:甲、 乙、丙三方共同承诺:
1. 三方必须严格本协议的规定支付、监管和使用工程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2.以实时对帐、月对帐等约定方式定期核对账务。 第四条:甲、 乙、丙三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作为项目业主,应履行以下职责:
(1)保证工程资金只划转 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直接或通过上级管理单位支付资金给丙方,到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上述工程款专用账户。
(2)有权对乙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有权对乙方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3) 当乙方出现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拖欠工人工资等情况,甲方有权召见乙方财务负责人
了解情况,并向乙方发出预警通知,甲方将采取暂缓资金拨付或停止资金拨付的措施限期乙方 予以纠正,并按合同金额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职责:乙方作为工程款的接收和使用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 乙方在丙方开立工程款专用账户,并授权甲方、丙方遵照本协议的规定对其账户进行监管。
(2)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建立账册,对所承包的工程费用
进行会计核算,并定期向甲方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表。
76
(3) 乙方必须按第五条约定的使用程序办理工程款支取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挤
占、挪用专用账户资金。
3.丙方职责:丙方作为乙方专用账户的主办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为乙方开立工程款专用账户,并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2)做好金融配套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办理工程款结算业务。
(3) 严格为甲方、乙方做好工程款监管,并保证专用账户资金支取符合第五条的约定,对有转移、 挪用资金嫌疑的大额付款,必须及时向甲方通报。
(4)负责定期提供对账报表,方便甲、乙方对账。
(5) 当乙方出现资金紧张时,为乙方提供短期融资、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开票和贴现等资金短缺支持。
第五条:工程款的使用
为确保工程款的正确使用,在工程款提取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1.人力资源费用优先原则。乙方办理工程款对外支付时,必须提供乙方上个月支付工资的 银行凭证和工资清单。在当月没有支付工人工资前,乙方同意丙方自动冻结上月工资额的 200%
作为保证金,之后乙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一旦乙方支付了本月工人工资,并提供本月支付工
资的银行凭证和工资清单后,银行立刻解冻上述保证金。如账户资金不足,乙方应尽快筹措资
金补足, 在补足之前,丙方不能办理乙方委托的付款。
除相应利润及上级管理费外,不得划回乙方总部账户,2. 乙方工程款专用账户中的款项, 不得用于支付与履行工程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
3. 乙方工程款专用账户每支付一笔款项(或超过承包合同金额 3%以上(含)大额工程资 金),须提供相应合同、货物验收单、入库单等相关证据,证明该款项是为履行工程合同而支
付,并经丙方审核后方支付。
第六条:工程款账户核对
1. 实时对账:甲、乙方如需即时了解专用账户的有关信息,应以三方约定方式向丙方进行查询, 丙方应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月对账:每月月终后 5 日内,丙方负责提供工程款专用账户对账单予乙方核对,并对 数据真实性负责。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丙方的对账工作,收到对账单并核对无误后盖章确认并送
回丙方。
3.丙方在账务核对时如发现账务不符,应及时向乙方反映,丙方应积极与乙方配合及时处 理有关差错, 确保账务记载准确无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将工程资金划转到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上述工程款专用账户,否则应负由此而引起的赔 偿责任。
77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第五条规定,截留工程款专用账户内资金,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 任。
3.丙方的违约责任:
丙方未按第五条,擅自同意乙方提取工程款专用账户内资金,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应承 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
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九条
。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银行: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签字)
月
日
78
附件十:
特殊材料设备供应一览表
序 号
材料品种
单 位
数 量
质量
或设备型号
到达工地价格 (元)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等级
79
附件十二:
22.1.2 附表
承包人违约金一览表
序号12
合同依据 1.6.34.3.3
违约内容
违约金标准
备注
未得到监理人批准,承包人擅自
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
2 万元/次
违规分包或转包
20 万元/次
如果承包人接
到 通 知 后 15
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要求人员进
项目经理、项目技
天未安排相关
3
4.6.1
场的通知 5 天后仍未安排相关人
术负责人 2 万元/人
人员进场,将
员进场,从第 6 天算起扣除承包
日;其他主要技术
要求其更换人 选,同时执行
人的违约金
人员 1 万元 /人日
人员更换违约 条款
4
4.6.3(2)
承包人的档案资料整理负责人在
本项目连续工作不足 1 年。
1 万元/人次
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驻守现场不
5
4.6.3(3)
足 22 天处以不足天数的罚 /月,
5000 元/天
款。
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按每
4.6.3(4)
5000 万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不
5 万元/人次
足 5000 万至少配备一名)。
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无故缺席发
7
包人指定的各种会议,包括监理
人主持的重要会议(如工地例会
1 万元/次
等)。
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农民
8
4.6.6
工的,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
资的,由此造成劳务人员上访或
10 万元/次
劳动纠纷的。
9
4.6.74.6.7
分项工程的施工员没在现场管理
的
1000 元/次
10 11
重要工序(桩基、面层施工等),
没有施工员在现场管理的
2000 元/次
4.6.7
超过 24 小时没有施工员在场而继 续施工的
5000 元/次
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将专用
12
5.3.1、6.4
于本工程的材料、工程设备、施
1 万元/台,同时处以
工设备和临时设施运出施工场地 或挪作他用。
1000 元/天的罚款直
至承包人纠正为止。
13
6.1.1
按施工进度计划须到位而未到位
1 万元/台,同时处以 1000 元/天的罚款直
的主要设备, 或擅自改变主要设
80
序号
合同依据
违约内容
违约金标准
备注
备型号。
至承包人纠正为止。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增加或更
14
1 万元/台,同时处以 1000 元/天的罚款直
6.3
换施工设备
至承包人纠正为止。
15
11.1.1
承包人未按期开工
参照工期延误的标
准扣除违约金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按照项目专用条款
16
11.5
数据表第 11.5 款规定的标准扣除
承包人未设立缺陷责任期内的留
按项目专用合同条
17
19.2.2(1)
守项目部
款第 19.2.2(1) 项
规定扣除违约金
承包人未履行监理人的指令对缺
应由承包人承担修 复和查验的费用,
陷工程进行修补、修复或重建,
18
19.2.4
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
并按该项修复和查
修复
验费用的 10 %扣除承包人违约金。
81
附件十三:
工程质量、 安全及文明施工处罚项目一览表
类
别
序号
处 罚 项 目
1234567
路 基 及 砌 体 工 程
89
填土没有路拱(要求 2%—4%),排水不畅的;路基施工未采取临时防护排水措
施的,每处罚款 2,000 元。
路基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 2,000 元。
93 区和 95 区填土未经平地机整平就进行压实施工的,每处罚款 2,000 元。
填土松铺厚度超过 30cm 或压实厚度超过 25cm 的,每处罚款 5,000 元。
路槽底面以下 0-80cm 范围内,填料最大粒径不超过 10cm,在 80cm 以下的填
料最大粒径不超过 15cm。违者每次罚款 2,000 元。
路基填土应按规定作液限、塑限指数及 CBR 值试验。违者每次罚款 5,000 元。
确保填方边坡碾压密实,边坡坡面要夯实,路基宽度在设计基础上每边超填不
小于 50cm,等植草前刷坡。违者每处罚款 2,000 元。
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每检测段罚款 2,000 元。
石方路基靠近边坡范围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后及时清理险石、松石,违者每处
罚款 2,000 元。
10 11 12 13 14
路堤填石要求逐层水平填筑石块,摆放平整,码砌边部,空隙用石渣石屑嵌压
稳定,石块尺寸符合规范要求,违者每处罚款 2,000 元。
粉喷桩应严格控制喷粉时间、停粉时间、水泥喷入量,不得中断喷粉,确保喷
粉桩长度,桩身上部范围必须进行二次搅拌,违者每次罚款 2,000 元。
软基换填处理未将软土清除干净就进行回填施工的,每处罚款 2,000 元。
软基处理未按要求进行沉降和稳定性观测的,每次罚款 2,000 元。
软基路段施工前应调查软土分布范围、软土深度,进行土工试验,发现与设计
不符的,应通知监理人,违者每次罚款 5,000 元。
15 16
袋装砂井施工中,砂袋未垂吊、灌沙不饱满的,每根罚款 2,000 元。
袋装砂井、砂袋织物和塑料排水板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违者每处罚
款 2,000 元。
82
17
土工格栅、土工布等土工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搭接方式不符
合有关要求的,每处罚款 2,000 元。
18
结构物台背回填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违者每次或每处罚款 2,000 元:(1) 除肋式及桩柱式外,回填必须在上部结构安装完毕,结构物验收合格,且砼强度达到设计的 85%后方可进行; (2) 回填必须在构造物两端对称填筑压实,以免产生变形、破坏,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 20cm; (3)回填界面路基填筑时必须超填 50cm 以上,超填部分回填施工前清除,保
证界面密实; (4) 回填砂施工采用水密法,配合插入式振捣捧小型夯实设备,小型压路机进行,必须达到设计压实度; (5)台背填料及回填断面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路
基 及 砌 体 工 程
19
砌体工程不满足下列规定者,每项罚款 2,000 元,并作返工处理:(1)不得采用风化石,表面石料粒径需≥30cm; (2)构造物表面平顺,无凹凸扭曲现象,砂浆抹边的棱角线、平直度:2m 拉
线(直尺)检查≤10mm; (3)上边坡护面墙砌体一律勾凹缝; (4)勾缝不得有瞎缝、丢缝、裂纹和脱落现象,缝宽统一;(5)石缝不大于 40mm,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不得有空洞;(6)层间错缝不大于 80mm,三块石相接空隙不大于 70mm;
(7)砂浆抹面,平整度用 2m 直尺检查≤8mm,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8)泄水孔排列整齐、按设计设置坡度,无堵塞现象; (9)截水沟与实际地形砌顺,要求线形顺畅,地形无变化时,不得出现弯曲。
浆砌工程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 2,000 元:
(1)铺砌厚度不满足要求;
(2)垫层厚度不满足要求的; (3)砌缝内砂浆不饱满的;
20
(4)砂浆不采用机械拌和的; (5)砌缝没有错开的;
(6)砂浆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7)沟底未清理干净,有浮土、泥浆等杂物的; (8)施工后不进行养护的。
21
排水盲沟断面不符合设计要求,回填碎石含泥量超标的,土工布铺设不符合要
求的,违者每处罚款 2,000 元。
83
123
防撞栏出现大量麻面;线形有明显波折、错台;墙角或接缝漏浆;表面多处露筋,
每十米罚款 2,000 元。
构造物不按要求进行养生的,每处罚款 2,000 元。
构造物施工未采取措施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就浇筑砼的,每次罚款 2,000 元。
4
下列情况,违者每次罚款 2,000 元: (1) 伸缩缝位置必须保证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时必须按气温来确定安装宽度;(2)预留槽口底面的砼必须密实、平整; (3)在填充前必须保证干净,不得有杂物。
5678
桥 涵 工 程
9
张拉千斤顶没有按规范要求标定,造成拉力不符设计要求的,每次罚款 2,000 元。
预应力筋有烧伤或划伤,必须立即撤换,违者每次罚款 5,000 元。
预应力筋因施工不当造成断丝且无法补救时,每次罚款 8,000 元。
预制梁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吊装位置准确,标高误差±1cm,违者罚款 2,000 元。
一个经过自检的钢筋骨架中钢筋焊接长度不足及焊缝不饱满超过 3 处的,罚款
2,000 元。
10 11 12 13 14 15 16
一个经过自检的钢筋骨架有 3 处钢筋间距(包括主筋和构造筋)不符合规范要求
的罚款 2,000 元。
钢筋骨架已生锈,在浇筑砼前未作去锈处理的,每次罚款 2,000 元。
在钻孔桩的施工中泥浆循环系统未设沉淀池的,或沉淀池规格不符合有关要求
的,每处罚款 2,000 元。
桩基检测评定为 C 类桩的,每根罚款 2,000 元,出现不合格桩的,每根罚款 5,000 元。
浇注砼时,自由下落高度超过 2m 而不用串筒的,每次罚款 2,000 元。
砼施工配合比不按重量比的,每次罚款 5,000 元。
两梁板之间接缝不得有杂物,填充料符合设计要求,违者罚款 2,000 元。
17
砼拌和现场的称量和配水机械装置应维持良好状态,拌和机的容量要满足要求,
桥梁施工要具备应急拌和机。正在施工的现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每次罚款2,000 元。
18 19
压浆不按配合比制浆,水灰比失控,强度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 3,000 元。
压浆不饱满的,每条管罚款 3,000 元。
84
20
预制、现浇砼构件必须采用足够强度、大面积的钢板制模板,违者每次罚款 3,000 元。
21
结构物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需修补的,必须作好修补方案,经试验确实可行,
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检查同意后,才能采取修整补救措施,无法进行补救的则以
“推倒重来”为原则。如有违反,每次罚款 3,000 元。
22
各标段第一根立柱、盖梁和第一段防撞栏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检查外观质量合 格后, 方可进行第二根立柱、盖梁和第二段防撞栏的施工,违者每次罚款 5,000元。
桥
23 24
结构标高尺寸误差超出规范允许值,每处罚款 2,000 元。
涵
桥面铺装应符合路面的要求,其强度、厚度、平整度、横坡、抗滑构造深度均应符
合要求;桥面与伸缩缝的缝面必须结合良好,保证平整,违者每处罚款 2,000 元。
工
程
25
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每处罚款 2,000 元: (1)钢模板大面平整、坚固,板面缝隙小,错台不大于 1mm;(2)在盖梁浇筑前,立柱应用薄膜包裹,并用胶布密封固定,防止漏浆损坏立柱 外观质量;
(3)裸露在砼外的结构钢筋或施工用的临时钢构件,时间需超过一个月,必须采
取防锈措施(包裹或油漆)。
26
伸缩缝施工出现下列情况,违者每次或每处罚款 2,000 元:(1 )伸缩缝位置必须保证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时必须按气温来确定安装宽度;(2) 预留槽口底面的砼必须密实、平整;在填充前必须保证干净,不得有杂物;(3)预埋钢筋未按设计要求预埋。
27 1
支座垫石标高误差超过±5mm,表面不清洁、不平整,有脱空松动的,每处罚款
2,000 元。
路
面 工 程
路面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平整度和路拱度符合要求,
违者每处罚款 2,000 元。
2
水泥砼路面存在下列问题的,每处罚款 1,000 元:1)粗细骨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2)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度没有≥98%,表面坑洼,明显离析;3)基层和底基层没有
清理杂物,有浮土;4)砼养生不及时;5)膨胀传力杆活动端与固定端方向没有相
反;6)接缝填充料没有饱满或用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绿
化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1
如果绿化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造成质量隐患,按以下标准对承包人进行罚款:以清
2单单位为罚款依据, 1000 元/丛、即1000 元/株、500 元/m 、500 元/t 以及 10000 元/个等。
12
桥梁施工现场及构件预制场、钢筋加工场、搅拌站、施工驻地须悬挂安全生产标
牌,违者每处罚款 1,000 元。
基坑开挖未有效围护的,桩孔施工后未加盖的,每处罚款 1,000 元。
3
电力线路架设零乱不牢固;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接头处无包扎的;使用花线
或劣质电线;不设电箱、漏电开关;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每处罚款 1,000 元。
85
4567
高空作业未设置稳固爬梯;不设围栏、安全网,每处罚款 1,000 元。
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并对人身、工程
本身及所有财产采取保护措施,违者每次罚款 2,000 元。爆破器材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违者每次罚款 2,000 元。
对于安全风险大的高空作业、梁板吊装,要求制订安全预案,违者每次罚款 2,000 元。
8
梁板吊运安装施工方案应经过监理人审批,吊车、龙门架、架桥机要经过安全生
产管理部门检查合格,才能施工作业,违者每次罚款 5,000 元。
9
出现以下情况每次罚款 2,000 元: (1)施工车辆和机械带病上岗,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和违反操作规程;
(2)发生各种事故苗头及事故未及时不整改和隐瞒不报;(3)每月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无故不在位;(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应悬挂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酒后作业、机器设备带病作业的;(6)施工未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无记录的。
10
施工现场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每人/次罚款 500 元: (1)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3)水上作业不穿救生衣; (4)赤脚或穿拖鞋;
(5)爆破员、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司机、电焊工、砼工、吊车、
架桥机等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
文
明 施 工
1
承包人驻地建设应包括防护、围墙、临时便道和安全、卫生、防火设施,违者每
项罚款 5000 元。
2345
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应按发包人统一要求设置组织机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宣
传牌,违者每项罚款 5000 元。
单项工程的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立标示牌的,施工点无安全员的,每处罚款 500 元。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带工作证, 每人/次罚款 200 元:。
路基施工作业面、便道不及时洒水降尘的,每次罚款 3,000 元。
6
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须在该项工程完工时即时清除干净,违者罚
款 3,0000 元。
7
施工废料乱堆乱放的,每次罚款 3,000 元。
8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沟渠和水库,严禁排入饮用水源,
违者每次罚款 3,0000 元。
9
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等不良后果,引起群众抗议、
投诉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次罚款 10,000 元。
86
10 11
弃土、弃渣占农田果园、堵塞水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的,每次罚款 5000 元。
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不完善,造成水土流失,污染当地农田水利的,每次罚款 5000
元。
1
开工前须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
收资料按照划分进行归纳收集,违者每次罚款 2,000 元。
内
业 资 料
2
内业原始资料弄虚作假的,不及时填写的,填写不完整规范的,每次罚款 1,000
元。
3
内业原始资料和整理资料未按有关要求采用文件盒及时归档,每次罚款 500 元。
4
分部工程完成时,须将原始资料、施工记录、进度照片等资料整理归纳,装订成
册,违者每次罚款 2,000 元。
512
试验设备不齐全,未建立试验台帐,每次罚款 5,000 元。
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就进行施工作业的,每次罚款 2,000 元。
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人签认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 5,000 元。
3
要求返工的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返工或要求清除出施工现场材料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清除出场的,每延误一天罚 1000 元。
其
他
456
水泥、钢筋、钢筋笼等存放不满足要求的,每次罚款 2,000 元。
所有桩标须加固保护,树立易于识别得标志,违者每处罚款 2,000 元。 实验及检测仪器未标定或标定不合格仍使用的,每次罚款 2,000 元。
检验项目、方法、频率,没有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执行;原材料送检和其它自检项
7
目的试验 (如钢筋焊接,土的重击实试验)不及时,频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每次
罚款 2,000 元。
8
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原材料、锚具等)用于施工的,每次罚款 5,000 元。
8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
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除土、石方开挖及土石比例,路基填筑土石方、 (土)预 压土石方的总数量执行第七章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第 200 章的规定外)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
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
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
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 15.4 款的规定,由监 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
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 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
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
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 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及教育附加税除外)、利润
等费用,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
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 格的子目, 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
89
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
中。
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
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暂列金额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第
章至第
章合计价的
%计列并包含于投标总价,暂
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符合下列条件 的可在暂列金额中计量支付:
(1 )未包含在合同和图纸中,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一些杂项费用,包括由发包人临时指定承包人进行施工的合同外小工程费用、劳务支出和环境保护费等等;
(2 )按合同条款规定,经审批确定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变更工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或适合在此项费用开支的其它费用。
2.8 专项暂定金额的计量:按发包人给定的金额计列,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批准是否予以使用。
3. 计日工说明
本款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工程量清单中各个细目的报价与计量支付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 条款。
工程量清单章具体应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2009 年版)补充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10〕355 号)。》
90
第
二 91
卷
第六章
纸 (另册 )
92
图
第
三 93
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
(另册出版)94
第
四95
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①
①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
96
广东省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年
月
日
97
目
录
调价函格式 (如有)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十、承诺函
十一、其他材料
98
调价函格式(如有)①
(招标人名称 ):
经我方慎重研究,基于
理由,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函报
价 人 民 币 ( 大 写 )________ 元 (¥________)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调 价 , 调 价 后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________元(¥________),调价后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
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②附后,否则调价无效。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签字)日
月
①
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应不接受调价函。
②
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
程量清单表 5.1~ 表 5.5)。
9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
号至第___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元(¥
)的投标总报价 (或根据招标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中标:
元(¥
) 。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其他补充说明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网址:电话:传真:
(签字)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00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1234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
缺陷责任期
1.1.4.511.511.511.6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提前交工的奖金
10% 签约合同价
(备注: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
否设置)
5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11.6
(备注: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
否设置)
6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16.1
整
第 16.1.2 项 约定的原则处理□ 合同期内不调价
789
开工预付款金额
17.2.117.2.1
10% 签约合同价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的
等主要材料、 设备单据所列费用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17.3.3(1)17.3.3(2)17.4.1
50 万元
10
‰/天
11
月支付额的 5%
5%合同价格, 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
12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
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
予 0%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
保证金优惠的金额
13
保修期
19.7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10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格式内容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第八章相应格式内容。
(二) 授权委托书①
格式内容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第八章相应格式内容。
三、联合体协议书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故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本次招标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回单的复印件。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
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 5.1~表 5.2)。
①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
人的签名、 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102
六、施工组织设计
格式内容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第八章相应格式内容。
七、项目管理机构
格式内容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八章相应格式内容。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格式内容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第八章相应格式内容。
103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按通过资格预审后的新情况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规定对资格预 审材料进行更新或补充(格式参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更新或补充资料,其人员、设备等各项投入将以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为准,同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相应内容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发包人保留要求投标
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和设备的权力。
(一)
投标资格变化情况表
变更项目
资格预审填报情况
资格预审后变化情况
单位名称法人地位
经营许可范围 施工资质
财务状况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关键设备
……
104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技术职称技术职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姓名
电话电话
员工总人数: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其中
基本账户开户银
中级职称人员
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资产构成情况及
投资参股的关联
企业情况
备注
注:
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章)。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5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备注:如果实际承担施工的是申请人直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应在本表明确具体承担施工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并在本表后提供子公司或分公司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
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
106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姓 职
名 称
年
龄
专
业
公司单位
拟在本标段
职
务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经
_____年~_____年
历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联
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
注
注:
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 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预审条件所
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
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表后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社保
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
选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107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年
年
年
一、 注册资金
二、 净资产
三、 总资产
四、 固定资产
五、 流动资产 六、 流动负债
七、 负债合计
八、 营业收入
九、 净利润
十、 现金流量净额
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
1. 净资产收益率 2. 总资产报酬率
% % % % % %
3. 主营业务利润率 4. 资产负债率
5. 流动比率
6. 速动比率
注:
1.本表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8
从申请人开户银行获得有关资料的授权书格式
银行查询授权书
致:
兹授权贵司在
(申请人全称 参加 )
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
预审及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期间,可向我单位基本户开户银行( 单位有关财务情况,同时也允许该银行向贵司提供相应资料。
银行名称
)查询我
开户银行名称 (盖章):
开户银行地址:
邮 政 编 码 :
联系人(签字) :电 传
话 :真 :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人地址: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签字: 电 传
话:真: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果在资格预审阶段已提供过银行查询授权书,在招标阶段可不必再提供。
109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总监理人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质量
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3. 项目描述应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或者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业绩各项指标进行描述,
如果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还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还应附上由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补充 证明材料。
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
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10
(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总监理人及电话
项目描述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开工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
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
4. 如果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或者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业绩要求包括在建项目业绩,应按照
所提出的业绩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还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还
应附上由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补充证明材料。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11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项 目
投标人情况说明
注: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112
(八)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
姓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职务
技术职称
工作年限
类似施工经
验年限
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的要求。
2. 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
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应是投标前半年内的连续缴费证明。
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
113
(九)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姓 职
名 称
年
龄
专
业
公司单位
拟在本标段
职
务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经
历
_____年~_____年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联
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
注
注: 1.本表人员应与表(八)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
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试验检测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
114
(十)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数量(台)
型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
生产 能力
规格
率(kW)
小 计
其 中新
预计进
场时间
自
租 赁
有
购
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路面工程。
115
(十一) 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
116
十、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派
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 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
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若我方已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
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
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
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17
十一、其他材料
11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