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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处理过程中的预防和长效治理意识,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在日前发布的“2012年中舆情报告”中提出舆情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的概念,并且针对舆情应对长效机制的构建提出一些具体建议。近期发生的部分事件中涉事政府的表现,再次印证了增强上述理念的必要性。
在民众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不断提升的今天,地方政府在制定法规或出台新政前,除依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外,如能充分征求民意,在制定或修改过程中积极采纳有价值的理性建议,不仅可以有效预防舆情风险,而且也有助提升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和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
黑龙江省人大通过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近日受到舆论高度关注。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当地对条例出台后的舆情风险评估不足,种种调侃、质疑和误读充斥网络。公众甚至一度误认为该条例是“征求意见稿”,不是最终版本。当然,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政府、立法机关在制定和通过法规之前没有向公众主动征求意见的义务,但是涉事政府如果能够主动增加民意评估的环节,相信类似“权力造租”、“与民争利”等批评声浪不会如此高涨,而针对官方后续作出的“出台基于国家安全考虑”等回应的过度解读也不会这么密集。
在对本地区(部门)的舆情风险作出准确评估和及时预警后,年中报告还建议,通过制定不以领导变更和意志转移而改变的、相对明晰具体的长期治理机制,让公众看到体制内的善意努力。具体到反腐倡廉领域,不少地方曾经因出台禁酒令、禁赌令等方式对干部
作风问题进行整顿,但经常被舆论视为“一阵风”的“运动式”治理,只依靠短期震慑不能起到长期解决的效力。
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政协副主席邀官员聚赌事件中,有媒体报道称,涉事官员是在梅州市委书记朱泽君多次强调公务员不得参与赌博的情况下,在该市刚召开廉政纠风工作会议不久的“严打”当口,因群众举报被高调处理的。事发后,朱泽君在批示中强调,对涉事官员“可先免职后查处,并在媒体曝光”。有媒体对此解读为当地对花天酒地官员的处罚没有定规,以至于市委书记不得不临时制定处理“三部曲”,并进一步建议,遏止官员的花天酒地,不能仅靠上级领导的批示,建立常态化并被严格执行的制度才是根本之策。
总之,提升政府公信力,需要妥善处理舆情风险评估与问题长期治理的关系。风险评估是应对治理的前提,无视民意倾向的盲目应对和治理,难免会出现因“准星”偏离而陷入二次危机;应对治理是风险评估的目的,明知舆情所指却放任不理,甚至倒行逆施,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准则的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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