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论刊・2009年第1 2期 教育广角 经济法课程建设微探 张颖杰 (襄樊学院政治与法学系 湖北襄樊441053) 【摘要】在经济法课程建设过程中,课程建设教师应当充分重视该课程的教研实践。首先,课程建设教师应当正确区 分不同的经济法教学层次和专业性质,端正教师自身的教研立场并不断充实自身;其次,教师的教法须得当,并注重学科 资源的整合以及教研方法上的创新,以更好地指导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和理解;再次,教师应当正确对待大学生的科研活 动,并充分重视该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最后,教师须正确引导学生,并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职业观。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建设;教研 经济法课程是国家普通高等教 的法学方法论指导下,形成较为完备 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和应有的态度及方 法。其实,客观上看,经济法早已被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指定为法学专业核 育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的 地掌握该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 的法学知识体系。在此,对经济法课 开设旨在使学生比、较为全面和系统 程的学习和理解需置于整个法律体系 的结构中完成其功能定位。而成教及 心课程之一,且司法考试及其他各类 更为注重对经济法律制度从“器物” 类执业资格考试等)亦一直将其明 和基本方法,理解经济法在社会主义 普教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则 考试(如自学考试、注册会计师等各 用,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服务于 层面予以理解和把握,重在对具体制 确列为指定考试范围,同时诸多高校 经济的能力。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而 度的理解和适用,要求学生能够学以 法、行政法和刑法等法学主干课程之 的法学专业硕、博士招生点仍开设有 法课程教师抱着不争论的教研立场和 言,尤其是在学生系统学习过民商 致用、活学活用。二相比较,后者较 经济法方向,这都在客观上要求经济 注重经济制度的实然性学习和功能主 后,通过对经济法的学习进一步加深 义研究,而前者则较注重制度的应然 态度为大学法学专业的本科生传道、 和完善法学的基本理论素养,丰富和 性分析和结构主义研究,更多的是从 授业、解惑。也只有端正了自己的立 充实法学学科知识结构,并能够从多 学科建构的角度分析和研究经济法律 场,教师才能坚定信念、不断充实和 元化的角度来观察和认识复杂的法律 制度。当然,这种区别也是不同教育 提高自身的教研水平和理论素养,避 现象。作为一名高校教师,笔者多年 层次和性质的目的性差异所致,所以 免“顾左右而言他”的现象发生。更 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够从法学学 科的完善和方法论转换的角度来看待 经济法,即使只将其视为学科意义上 的经济法,对于中国法学的繁荣也是 大有助益的。 来一直从事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研究 讲授经济法课程的教师应当首先区分 工作,并担任我校经济法重点课程建 不同的教育层次和教育陛质,做到区 设的负责人。在经济法课程建设过程 别对待、定位准确,以使不同层次的 中,笔者在经验积累的同时,也不断 学生能够充分理解和掌握该课程的相 思考着如何对该课程的教研实践进行 关知识结构和知识点。 改革和完善,现拟从课程的教与学二 个层面对其略作探讨并求教于同仁。 2.端正立场,充实自身 客观地说,从“经济法”这一 3.教法得当,学科整合 作为法学的二级学科,经济法 1。区别对待、定位准确 作为一门学科,普通高等教育 与各类成人教育都在相关专业(如法 学、会计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等 专业)学习领域设置了经济法课程, 但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法学专业与 概念的提出到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将其 作为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课程 之一,经济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部 并不若刑法、民法等学科的历史悠 久,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学科,而 该学科的知识积累和进化显然较为有 门在学界一直存有争议,而这种争论 限和不足。这就客观上要求授课教师 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任课教师对于 经济法课程的教研心态和立场。申言 相对更加注重课程教研的方法,能够 从方法论的角度为经济法注入生命力 非法学专业的教学要求是根本不同 之,如果任课教师自身教研态度不端 和活力。严格地说,法学是一个独立 的。普教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侧重 正,立场不够坚定,亦视经济法课程 于法学理论的培养,要求学生在一定 如“鸡肋”,势必直接影响到学生对 的学科,从规范角度看应是一个自洽 的学科,而从认知角度看则应是一个 开放的学科,经济法也不例外,甚至 学实践中电或多或少地采用了这些新 深化理解该课程的知识点,把握课程 更需要其他学科的复合支持和供给。 源,重视对交叉学科的学习研究。譬 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在取得良好 一的理论体系,以及养成勤于观察和思 考的学习习惯,并进而提高学生发现 问题、解决I司题的能力来说非常有意 因此,课程教师应当努力融合学科资 教学效果的同时,笔者认为还存在着 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譬如案例教学 如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探求经济法的 法本身源自于英美法系普通法的教研 义。这个过程对于课程教师来说,表 面上看似乎是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 其实从教与学互动、教学相长的角度 说,教师自身的科研能力也相应地得 到提升,因而是一个双方共赢的正和 人性基础,从方法论的角度建构较为 规律和特点,与判例法较为重视归纳 科学的研究范式和纲领,从政治学的 主义的方法是紧密相联的,这显然不 角度把握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民主宪 同于大陆法国家概念法学体系在法学 政精神,从经济学的角度将经济法的 教研过程中较为侧重三段论式的演绎 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从社会 逻辑方法。从这个角度说,尽管案例 博弈。当前,已经有许多高校在此方 学的角度引入田野调查的实证主义方 法等。由于经济法与经济现象的联系 较其他部门法更为紧密,因而课程教 师尤其要注重对经济学理论的基础性 学习。在经济法的教研过程中,对于 经验和事实层面的讨论往往可能比形 而上地诉诸于事物的本源更容易提升 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故而课程教师 应当注重对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的导 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 引入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等课 程作为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的辅修 课程。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经 济法在教研实践中获得足够的发展 动力,丰满和完善经济法自身内在 的体系结构,增强学生对经济法学 习的兴趣。 4.方法创新,重在引导 兴趣是学生对任何一门课程学 习的必要前提,而教学方法的适当创 新和变革无疑可收事半功倍之效。近 年来,在法学教育领域愈来愈多地引 入了案例教学法、法律诊所教育等教 研革新手段,其目的主要在于增强教 与学的双向互动性,改变长期以来课 堂填鸭式教学的传统模式和弊端,从 而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发挥自学的 能动陛,在一定程良上实现理论与实 践相结合。同时,随着教学条件的改 善,教育层次的进一步提高,多媒体 教学和双语教学也日趋成为重要的教 学手段和方式,这些手段的运用增强 了教学的直观性、立体性和生动性, 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有助于提高学生 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笔者在日常教 100 教学法由于其对经验和事实问题的直 观性表述,对学生研习法律有着较强 的亲和力,但并不能根本取代大陆法 系在法学教研过程中更为注重的传统 手段,即对概念、范畴的解析,对命 题和判断的逻辑推演等。所以传统的 课堂讲授方式有其合理陛和必要性, 倘若完全否定传统教学模式和手段, 全面采用案例教学法,可能导致学生 在学业结束之后只留下了一些肢离破 碎、不成体系的孤立的知识点。对多 媒体教学而言,授课教师应当避免被 多媒体工具性异化,即不自觉地丧 失主体性,变相地异化为“照本宣 科”。而双语教学则对教师与学生的 自身素质和知识结构要求更高,对 师生的语言学、历史学、文化学等 知识有较高的要求,故一般院校并 不宜在本科阶段就大面积推广双语 教学。因此,在教研方法的改革与 创新过程中,如何辩证看待传统与 创新的关系,如何科学地整合多元 化的教学手段是我们应当重视和思 考的问题。 5.重视科研。梯队建设 科研是一个高校教师的基本工 作和职责,笔者这里所说的科研既指 教师在本专业领域内所从事的科研 工作,更包括教师对学生科研工作的 指导和帮助。科研对于教师自身的 意义和作用在此毋庸赘言,其对于学 生的课程研习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 要作用。在日常教研实践中,指导学 生作好读书笔记,课程结束后认真搜 集资料撰写一篇课程论文,对于学生 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和探索,基 于课程科研论文的重要意义,有些高 校甚至将其上升为学位论文的规格予 以实施和规范,这些举措值得我们观 察和借鉴。如果能够从制度上予以支 持和保障,对于学生的课程学习可以 取得较好的效果,并且有利于学生毕 业时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事实上我 校法学专业学生近年来能够在湖北省 学士学位优秀论文评选中屡屡有所斩 获,与我校在科研方面的制度支持是 密不可分的。 由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领域非 常广泛,涵盖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的 国民经济运行各个环节,以国民经济 管理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等 为核心,涉及财政税收、金融证券、 国资管理、计划投资、对外贸易、反 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诸多领域,因而 课程教研必须重视学术梯队的建设。 在现有的资源条件下,集众所长,点 面结合,以形成团队力量,合力为建 设具有我校自身特色的经济法教学 科研活动打下坚实的品牌基础。基 于此,我们尝试着将经济法课程分 为二个部分,并分别开设在不同学 期。经济法一重在引导学生理解和 掌握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和市场竞 争法律制度,经济法二则以宏观调 控法律机制作为学生学习的核心内 容。这样一来,授课教师容易形成 多元化的教学风格,有利于发挥团 队的优势资源互补与共享,同时也 避免了集中开设所导致的课程体系 过于庞杂,从而较有利于学生的专 、u/学习。 6.正确引导。树立科学职业观 生对于经济法课程学习的功利主义和 能真正学有所长,并为将来从事相关领 除了上述这些经验举措之外,减 从教与学的互动性来说,要想 实用主义,从而忽略了对法学基础理 域的业务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获得较理想的教研效果,课程主讲教 论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学习,最终 师除了应当把握上面所述的各方面1司 难以形成科学系统的法学知识体系, 少课程理论授课时间,加大学生课程 题之外,还要特别注意正确引导学生 造成知识结构的片面性和断代性,难 实训和专业实习的力度,利用法学实 对于该课程学习的价值观,尤其是树 立科学的职业观。对于初学法学的莘 莘学子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对于 以真正做到运用法律为市场经济保驾 护航。事实上,经济法学科的历史嬗 习基地等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地为学 生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创造机会和条 成部分。而利用网络为学生提供课外 学习和交流的平台,积极开辟第二课 变过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逐步兴 件,无疑也是课程教研实践的重要组 起,九十年代中期极至鼎盛,九十年 代中后期到现在的逐步冷却,既是中 国经济体制改革历程的缩影,也是中 许多大学生来说,由于尚未形成较为 完整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难以运 用谱系学的分析方法,对经济法从历 时性和共时性的角度进行观察和学 习。受商品经济功利化的驱使,诸多 学子常常误以为只要学习好经济法这 堂,导入建构主义的教学模式,重视 学生的知识增长与个人体验相结合, 可以说是课程教改永恒的话题。唯如 国法学学科研究理性化回归的必然体 现。显然,对于那些曰后希望从事相 关经济业务和诉讼事务的学子们来 说,除了应当全面掌握包括经济法在 外,还应当适当地掌握经济学、会计 此,盖能彻底革除灌输式教学之流 弊,使大学培养的学生真正成为社会 作者简介:张颖杰,襄樊学院经 济与政法学院副教授,院级经济法重 点课程建设负责人,同时感谢课题组 成员:张锋、邱文华、刘满英、郑建 华等老师。 门课,就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服务于市 场经济,就能够解决各类经济纠纷和 办理各种经济诉讼业务。曾经一度有 济法专业方向供学生选择,这种不甚 科学的“方向选择”在一定程度上是 内的各部门法以及法学基础理论知识 所需要的人才和栋梁。 诸多法学院系在本科阶段就设置了经 学、金融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 础知识和原理。从这个角度说,对经济 法课程的学习必然拒斥急 丘利、立竿 见影的功利主义行为。唯有课程教师正 中国转型社会的逐利意识在高校教育 培养机制中的折射,也一度助长了学 确地引导,学生勤勉务实地学习,才可 责编、校对,李想 (上接第107页)想知道地球以外的 也就是说将教师“讲”课文的时间和 学生“练”课文的时间还给学生自己 去“读”课文。学生“读”课文时, 个性特色的思考和体验,形成阅读教 学中的共鸣、争鸣、交融、存异等境 界。这种境界正是语文1词读教学中的 星球是否有生命等,都是一种探究性 阅读。在探究性阅读教学中,教师应 积极鼓励学生通过批判性1阅读,培养 学生的问题意识,让他们在自主探究 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自主体验,自 主感知,自主质疑,自主发表见解, 在教师的帮助下学习、理解、提高, 把书面的知识内化为自己的智慧和能 力。 “回归个体”所达到的境界。 由此可见,运用1词读教学回归个 体这种新的教学理念,改革教法,以 保证1词读教学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 值得我们教师给予高度的重视。 的1词读实践中寻找问题的答案。“事 实上,学生1阅读一篇课文,不应是被 动接受型的同构解读,而应是主动批 判性的异构解读。异构解读的过程, 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探究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在1词 读教学中,教师一方面要营造一个平 阅读教学指向每一个学生的个体 阅读,这是阅读教学中更高层面的回 归。由于学生个体是千差万别的,每 个学生在阅读活动中,总是以自己的 参考文献: [1]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 社.2001. 等、和谐的课堂生态环境,指导学生 生活和文学的期待视野出发去看待作 品,也就是从他的生活体验、性格气 质、审美趣味、人生观和价值观出发 去阅读作品,期待视野不同,所领会 所赋予的作品的意义也会发生很大的 变化。学生在此基础上,进行积极的 思考,判断、深化,逐渐形成具有个 性特色的思考和体验。正是这种具有 【2】I3】张首映:西方二十世纪言论史 学会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另一 方面又要引导学生通过合作探究的方 式有效地解决问题。这样既能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周立群:语文新课程教学论[M】.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160. 【5]郭根福:语文课程的新理念 与阅读教学的新策略Ⅲ.教育科学研 究,2005,(7):48. 4.结语 阅读教学指向每一个阅读的学生 个体,这是阅读教学第一层面回归。 责编、校对,关山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