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5日在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8名(其中董事6名),实到董事18名(其中董事6名),刘谦副董事长、李灼贤董事、洪荣坤董事、高仕强董事、孔惠天董事、杨选兴董事、林诗庄董事总经理、饶苏波董事、沙奇林董事、张尧董事、冯晓明董事、郭银华董事、杨治山董事、朱卫平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潘力董事长、钟伟民董事、吴斌董事、吴旭董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潘力董事长、钟伟民董事均委托刘谦副董事长、吴斌董事委托张尧董事、吴旭董事委托沙奇林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当前外部融资环境较为紧张,为满足本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要,盘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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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的闲散资金,同意公司2011年度向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申请4.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原则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65%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及建设,2010年末总资产1069600万元,净资产257301万元,净利润31959万元。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与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拟以603,950.14万元购买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股权。(详见公司2010年11月23日相关公告)
现由于购买目标资产之一的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股权的转让需取得商务部门批准。广东省外经贸厅在审批该项股权转让事宜时要求转让双方应就该项股权转让签署单独的协议,明确该项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因此,我公司拟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详见附件),以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交易价格及条件等实质性条款均无变化。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10名关联董事潘力、李灼贤、刘谦、洪荣坤、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杨选兴、林诗庄、饶苏波已回避表决,经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6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1-19)。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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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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