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1-06-21 16:48:11 发表人:阅读次数:988
亲爱的2011届毕业生同学:
在你们即将离开母校奔赴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为了让大家高效、顺利的办好有关离校手续,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示您关注如下有关事项:
一、离校前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 1. 还清所借图书(地点:图书馆);
2. 结清学杂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地点:财务处); 3. 转接党组织、团组织关系(地点:各所在院系); 4.注销学生证(地点:各所在院系);
5.办理学生公寓物品移交手续(地点:物业管理与服务中心);
6.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地点:各所在院系);
7. 延期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同上,办理报到证需要到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二、时间安排
6月28日前 毕业生自行办理上述第一条1-4项手续
6月29日—30日 发放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7月10日 冻结校园卡账户,封闭学生公寓楼进行内部维修
7月15日以后 开始投寄毕业生档案 三、毕业生离校后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1. 尽快前往就业单位办理报到及户口档案落户手续; 2. 就业报到证可在两年有效期内办理改派和遗失补办手续。改派及补办地点: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咨询电话:2999737、2999739。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 3861355、3861383
祝广大毕业生同学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毕业生就业指
导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
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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