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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持续改善管理办法(试运行)v1.4 (1)

来源:爱够旅游网


XXXX持续改善管理办法(试运行)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运营质量,降低成本费用,消除浪费,全面提高精益管理水平,营造全员参与的持续改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3 本办法持续改善项目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改进、改善和创新的想法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改进与创新、品质稳固与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物流物料改善、节能降耗、设备修旧利废、安全健康环保、组织与人员改善、管理制度与流程优化、提高销售扩大市场、党团建设和工会活动等降低成本提高经营绩效的范围。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2.1 各部门负责持续改善项目的征集、论证及申报工作,每季上报数量不得少于部门人数的5%(不足的按1条计算),不允许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对于积极上报的部门进行月度考核激励。

2.2 公司成立持续改善项目评审小组,划分为技术质量类、生产类、营销服务类、管理类、人资党群类,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评审小组组长,相应的牵头部门和覆盖部门如下表所示,负责申报项目和实施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由评审小组牵头部门根据需要全厂选择,不局限于所属部门。

评审类别 生产类 负责人 牵头部门 所属部门 技术质量类 总工程师 技管部门 设计部门、工艺部门、品保部门 生产副总 生产部门 四大车间、试验中心、设动部门 营销服务类 营销副总 营管部门 销售部门、外贸部门、服务部门 人资党群类 党委书记 人资部门 党工部门、人资部门、工会 管理类 行政副总 企管部门 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信管部门、供应部门、库管中心、保卫部门 2.3精益管理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精益推进办)是公司持续改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持续改善项目的组织和协调,以及工作跟催、奖励、评价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 工作流程

3.1持续改善项目的申报与评审流程

3.1.1 建议人填写《XXXX持续改善项目(合理化建议)申报表》(见附表1); 3.1.2部门负责人对建议进行了解及辅导,组织部门内部评审,并于每月5日前发至精益推进办;

3.1.3精益推进办在每季度首月的10日前,组织持续改善项目评审小组依据“持续改善项目评审细则”,从经济效益、创造创新性、质量品质、建议成熟度、固化应用五个方面打分,计算评审得分,拟定实施部门、奖励等级和计划完成日期,评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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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分类和下达需在一周内完成。

项目 评审细则 (1)1万元以下 (2)1万元-5万元 年 (3)5万元-10万元 净 效 (4)10万元-20万元 益 (5)20万元-50万元 (6)50万元以上 (1)纯属模仿现有工艺、生产或工作方法 (2)将现有工艺、生产或工作方法加以修改应用 (3)属于创造性,尚须加以研究和论证后才能应用 (4)属于创造性,且确定能予以应用 (1)不影响产品品质、作业时间及负荷 (2)使产品品质提高,减少作业时间及负荷 (1)需修改补充方可实施 (2)内容完整正确,无需补充修改即可实施 (1)通过工作联系单、专题会议纪要、通知等临时的形式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2)纳入正式图纸、工艺文件、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等,并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固化,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 评分标准 0-5 6-10 11-15 16-20 21-25 26-30 1-5 6-10 11-15 16-20 1-10 11-20 1-8 9-15 1-8 9-15 1.经济效益 (30分) 2.创造创新性 (20分) 3.质量品质 (20分) 4.建议成熟度 (15分) 5.固化与推广应用(15分) 3.2 持续改善申报项目的分级管理和跟催流程

3.2.1 对于75分及以上的一类建议,精益推进办专题提交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奖励等级、实施部门和计划完成日期,纳入公司重点工作计划并下发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跟催督办,并纳入承担部门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

3.2.2 对于26-75分的二类建议,经评审小组确认后总经理审批,精益推进办下发至责任部门或人员实施,由精益推进办跟踪推进,并纳入到计划完成月份的部门月度考核中;

3.2.3 对于26分及以下的三类建议,由工会进行管理和跟催落实,其中对于提出的意见、不现实等无法纳入持续改善序列的内容不列入三类建议,但需对提出部门和人员进行反馈,跟催情况纳入到工会月度考核中。

3.3 持续改善项目的实施和评审流程

3.3.1 一类和二类建议在实施完成后5日内,填写《持续改善项目实施报告表》(见附表2),经部门审核后提交精益推进办,每半年组织评审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并拟定奖励标准;

3.3.2 二类建议实施评审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兑现,一类建议审查情况需提交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兑现,项目实施评审之后的整理、分类和审批需在1周内完成;

3.3.3 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建议,由相关部门从管理制度(流程)、程序文件、技术文件上予以固化改善,并进行推广实施。

3.4 持续改善项目的异议处理和核销流程

3.4.1 实施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出实施建议,包括改进想法、实施需要的额外资源和支持等,实施建议纳入每季度开展的申报评审,一类建议需提交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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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会讨论,二类建议由评审小组拟定总经理批准实施;

3.4.2 持续改善项目实施完成后,经审查和批准后,由精益推进办在一周内进行归档整理并核销关闭。

第四章 奖励标准

4.1 持续改善项目申报的奖励标准

申报项目评审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得分 96-100 91-95 86-90 81-85 76-80 66-75 56-65 46-55 36-45 26-35 奖励金额(元) 3000 2000 1500 1000 800 500 200 100 80 50 4.2 持续改善项目实施的奖励标准

4.2.1 对于产生效益的按照净效益的1%-5%核发奖金;

4.2.2经济效益的核算和评审,由评审小组初审,财务部门需参加每个小组的评审; 4.2.3实施奖励的兑现比例和兑现时间由评审小组拟定,总经理批准,一类建议提交经理办公会审批。

4.3 持续改善项目的奖励形式

4.3.1 一类和二类改善项目的现金奖励,个人奖金由各部门造册提交人力资源处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部门奖金由精益推进办纳入到部门月度奖金中,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二次分配提交人力资源处发放到相关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中层干部提交的持续改善项目奖金归入部门奖金中;

4.3.2 对于26分及以下的三类持续改善项目,由评审小组根据建议内容及实施效果进行评定和奖励;

4.3.3 对于所有持续改善项目,精益推进办整理汇总,根据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并由公司领导在相关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4.3.4精益推进办对提出和实施持续改善项目的优秀人员、班组或部门,根据项目数量、效益和贡献等进行专题表彰,并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及“先进集体”的依据,评优程序和要求另行规定。

第五章 附则

5.1 本办法由精益推进办(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精益管理推进过程中由精益推进办具体承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5.2 原《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细则》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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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XXXX持续改善项目(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建议人 所属部门 建议名称 编 号 申报时间 建议类型(打钩) □技术类 □生产物资类 □设备类 □质量类 □管理类 □人员类 □党群类 问题现状 (可附图片说明) 改善建议和方案 (改善措施、方法,成本投入等) 部门评审意见 得分 实施部门 评审 评定等级 评审小组 审核 计划完成日期 总经理审批 (经理办公会) 第4页,共5页

附表2:XXXX持续改善项目实施报告表

建议名称 实施部门 负责人 项目人员 参与人 总 结(可附件专题报告)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计划与目标 2.实际实施或进行的工作(需投入的成本或其他资源,改进建议涉及的设计、图样、说明、材料、计划等) 3.结果检查与评估(重点改善前与改善后的对比分析、图片) 4.分析总结及计划、行动等 5.需固化改善的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程序文件等 编号 计划完成 实际完成 完成 时间 部门审核 奖励 建议 评审小组审核 评审 总经理审批(经理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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