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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征兆识别与预警信号分析

来源:爱够旅游网


财务舞弊征兆识别与预警信号分析

[摘要]财务舞弊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财务舞弊必然会在许多方面表现出各种迹象。本文从管理层面、关系层面、组织结构和行业层面以及财务结果和经营层面对财务舞弊的征兆加以识别,并指出财务舞弊的具体征兆表现。

[关键词]财务舞弊 征兆识别 预警信号

一、财务舞弊的定义

财务舞弊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财务舞弊必然会在许多的方面表现出各种迹象。如会计人员频繁离职、变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关联交易频繁、管理层经常发生变动或抛售其所持有的股票等等。

二、财务舞弊征兆的识别

财务舞弊征兆可以从管理层面、关系层面、组织结构和行业层面以及财务结果和经营层面加以识別。

1、管理层面的预警信号

管理层面的舞弊是一种最严重的舞弊指向,因为这是一种有组织、有预谋和多方参与的集体性舞弊行为。如果发现以下管理层面的预警信号时,表明公司可能存在着财务报表舞弊:高级管理人员有舞弊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频繁改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离职率居高不下;关键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财富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股价表现联系过于紧密;高级管理人员处于赢利预期或其他财务预期的高压下;高级管理人员对不切实际的财务目标作出承诺;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主要以财务业绩为基础(如奖金、股票期权和销售佣金);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受制于债务契约,且违规成本高昂;高级管理人员过分热衷于维护或提升股票价格;高级管理人员过分热衷于税务筹划;重大决策由极少数关键人物(如公司创始人)所左右,且逾越决策程序的独裁现象司

空见惯;高级管理层对于倡导正直诚信的文化氛围缺乏兴趣;高级管理人员经常向下属经营班子下达激进的财务目标或过于严厉的支出预算;高级管理层过多地介入专业性很强的会计政策选择、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高级管理层频繁接受媒体的采访宣传且对沽名钓誉的活动乐此不疲。

以上种种迹象表明管理层有了舞弊的压力、动机和可能。但是,舞弊是一种人人都可能进行的违法行为,但不一定都会发生。如果管理层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操守很高,信用意识很强,就不一定发生财务舞弊行为。正如有些人见利忘义,而有些人却拾金不昧一样,道德水平起着很大的制约作用。

2、关系层面的预警信号

关系层面是指公司在其经营过程中由于经济、金融、法律、投资、融资等多方面的活动而形成的一种关系。通过观察与分析公司在处理与金融机构、关联公司、注册会计师、律师、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关系时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可以对公司是否进行或者准备进行财务报表舞弊作出判断。

这些关系层面的预警信号主要包括:贷款或其他债务契约的限制对公司的经营或财务决策构成重大问题;银企关系异常(如与异地的金融机构关系过于密切、开设的银行账户众多);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与主办银行的高层关系过于密切;频繁更换为之服务的金融机构;缺乏正当的商业理由,将主要银行账户、子公司或经营业务设置在避税天堂;向金融机构借入高风险的貸款并以关键资产作抵押;经营模式缺乏独立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主要通过关联公司进行;经常在会计期末发生数额巨大的关联交易;当期的收入或利润主要来自于罕见的重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明显缺乏正当的商业理由;对关联方的应收或应付款居高不下;公司与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关系高度紧张或关系过于密切;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或拒绝更换信誉不佳的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计时间或审计范围等问题向注册会计师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需要询问的人员或需要获取的信息进行了正式或非正式限制;经常变更为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频繁卷入诉讼官司;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紧张;频繁发行或增发新股、债权,导致投资者抱怨或抵制;高级管理层与投资银行或证券分析师关系过于密切或紧张;高级管理层与证券监管机构关系紧张;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在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方面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或批评;与税务机关税务纠纷不断。

3、组织结构和行业层面的预警信号

企业组织结构是指企业组织的基本框架,是对完成企业目标的人员以及人员关系、级职以及级职关系、权责以及权责的范围、资源以及资源的配备等等所作的制度性安排。组织结构过于复杂、设置不合理、授权不明确等问题都可能导致

企业财务管理失控,从而产生舞弊行为。

组织结构和行业层面的主要预警信号包括:组织机构过于复杂;所在行业处于成熟或衰退阶段;缺乏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董事会成员主要由内部执行董事或“灰色董事”组成;董事会的作用过于被动,受制于高级管理层;主要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地域分布广泛,且缺乏有效的沟通和控制;信息系统薄弱或IT人员配备不足;未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缺乏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所在行业竞争加剧,经营失败与日俱增;在行业一片萧条时,公司的经营业绩一支独秀;遭受巨额经营损失,面临破产、被敌意收购或其他严重后果;所在行业技术进步迅猛,产品和技术具有很高的陈旧风险;所在行业对资产、负债、收入和成本的确认高度依赖于主观的估计和判断。

4、财务结果和经营层面的预警信号

财务成果主要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状况,从财务成果有关指标的变异和特殊性,也可以反映出企业财务舞弊行为。

财务结果和经营层面的主要预警信号包括:经营业绩与财务分析师的预测惊人接近;报表项目余额和金额变动幅度异常惊人;对外报告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主要建立在高度主观的估计和判断基础之上,且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很可能随着估计和判断基础的变化而严重恶化;收入和费用比例严重失调;高度依赖于持续不断的再融资(包括股票和债务融资)才得以持续经营;报表项目的余额或金额源于一笔或少数几笔重大交易;会计期末发生“形式重于实质”的重大交易且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发表“不干净”意见;在连年报告净利润的同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人不敷出;对外报告的赢利能力以远高于竞争对手的速度迅猛增长;主要成本费用率大大低于其竞争对手;财务报表附注晦涩难懂;连续多年依靠非经营性收益才得以保持赢利记录;财务杠杆高,处于违反债务契约的边缘;经营业绩与其所处的行业地位不相称;经营成功所高度倚重的产品或服务面临着市场竞争、技术进步、消费偏好或替代品的严峻挑战;对外报告的经营业绩与內部预算或计划总是保持高度一致,罕有例外情况发生;因经营业绩不佳导致股票交易持续低迷,面临着被交易所终止交易的风险。

三、财务舞弊的具体征兆表现(三)导师制的作用

大众化教育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是否有必要?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我院04、05级93人中,有79%的学生认为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对于本科生培养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82%的教师认为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密切师生关系,增进师生友谊。可见,绝大多数师生对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实施本科生

导师制的认识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四)结论

通过调查和比较分析,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本科生导师制形式化程度较浓厚,活动方式比较单一,师生比例不协调,师生间沟通交流较少,本科生导师制难于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导师制指导内容不够规范。导师对自身职责和工作目标不够明确,部分导师难于做到尽职尽责。三是导师制考评机制缺乏科学性,且与之配套的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及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对策和建议

(一)结合实际,加强针对性指导

指导方式应结合我院师资条件、教学科研状况、学生素质、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等实际,选择不同类型。目前,本科生导师制基本上分为综合导师制、年级导师制、英才导师制等不同类型。由于我院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的存在,与综合导师制必然产生职能上的重复,难于协调两种制度的职能,加之生师比问题突出,因而不适宜采用。而英才导师制由于其覆盖面过小,闲置和浪费了导师资源,因而也不适宜采用。相对而言,年级导师制由于主要是针对低年级学生的大学生活适应、学习方法、专业发展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可以有效地克服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加之高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独立自主能力,就不再需要配备导师了,因而比较适宜。同时,为求得导师制的良好效果,应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多样性,如利用电话相互联系或网上交流、导师经常下寝室、学生经常登门请教等加强学生与导师间的交流与了解,为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导师应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学习兴趣和个性特征,制订并实施具体计划,通过导师论坛、专题讲座、谈心交流、学业辅导等形式,采取集中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此外,在指导要求上,既要倡导导师找学生,也要要求学生主动找导师,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良性互动,以增强指导实效。

(二)强化导师队伍,明确导师职责

在进行导师筛选的过程中,挑选专业业务好、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老师担当本科生的导师是本科生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几年,随着我校扩大招生,学生数量急剧增加,但与此相对应的师资队伍建设却严重滞后,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本科生导师的数量不能适应本科生导师制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认为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学生规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以稳定导师队伍,激发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适当招收部分在读研

究生来充实导师队伍,使师生比保持在理想状态。此外,应明确导师职责,这既是加强导师工作管理的必要手段。也是衡量和考评导师工作的客观依据。具体而言,本科生导师的职责大概分为以下几项:一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的专业学习、选课过程给予指导。二是定期组织学习讨论,让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情况,对学生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三是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充分地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评体系

一是学院应建立导师培训制度,提供有关信息,使导师懂得如何去导。如为保证导师能有效地指导学生选课,教学管理部门可利用课余时间让导师集中学习学分制的有关管理规定,使导师了解学分制的管理模式、选课过程的操作;学院和各系可组织导师学习,使其了解本专业培养计划,熟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与选修课等课程的安排情况;学院可为导师提供所指导学生的有关信息,如学习、奖惩、家庭情况,以便于导师因材施教;学工部门应向导师发布毕业生就业行情及市场信息,以方便导师为学生就业出谋划策。二是完善导师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具体考评办法,对导师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定期进行考核并记入档案,对导师的考核要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要把考核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奖酬金结合起来。学校可设立本科生导师奖励基金,对工作突出的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加强教育管理,甚至取消其导师资格。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制,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如在学工或教科办设立意见箱,向广大学生做定期导师成果调查,接受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批评;加强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保障言路畅通等。

[参考文献]

[1]李达轩,曾凡东.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与实践[N].光明日报,2003-06-06.

[2]周萍,樊如放.我国本科生导师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学研究,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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