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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人就可以随意玩弄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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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人就可以随意玩弄穷人吗?

——————谈房改

高房价可能是目前中国人最关注的一个难题: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我国至少有80%的人买不起住房;国家仅仅是想让房价涨慢点而出了许多都难以压抑其过快的上涨势头;也有房地产商视中国贫困人占绝大多数的事实于不见,大叫“中国人太有钱了!中国房价太便宜了!房价还应该大涨!”。这表明,在国家压抑下的高房价还将越来越高的事实还要继续下去!高房价真的就没办法降吗?非也!从商品的规律看,商品价格是买卖双方作用的结果,官方公布的80%的人买不起住房的事实说明,高房价基本是由那20%中的一些超级有钱人把它哄抬上去的,是这20%中的一些人他们给那80%的人出的难题!这20%的人有钱有房,但他们还嫌自己不富裕!想尽办法敛财,哪怕是穷人的住房,都无不列入他们的敛财范围。他们买房的目的只是希望房价涨的越高越好,以便更多地榨取80%的人身上的钱!他们知道这会加剧不悬殊!知道会加剧社会动荡,但这些与他们希望更富的欲望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也可以这么比喻,他们扫尽了地上所以的米,再拿一点米撒在雪地上,用一根根子支起一个盖子,专等那80%的鸟来吃米,以便捕获小鸟,把那几粒米换成肉来吃!这20%的人与电影《建国大业》中被蒋经国训斥的囤积物资哄抬物价的奸商有区别吗?我看没有!房价被哄抬高的真正原因弄清楚了,管理的办法也就应该很简单了。可是,为何地方上人民的父母官不管呢?那是因为我们的父母官只关心地方“经济”的繁荣,只看重的是高房价带来税收更高!可能他们与开发商还是朋友!为何国家管不了呢?因为“国家”只是无生命的一个集合概念,行使国家权力的个人又都是属于那20%以内有钱有房的人民公仆,是地方父母官的上级!可能还常常得到下级的供奉,他们愿得罪下级吗?所以他们代表国家出台的才自然不痛不痒,所以才造成国家压抑不了房价的局面!不是吗?那就请你看看我的抑制房价、使房价回归本来面目的方法—— “一户一房房改法”:

1. 国家成立一个统管全国住房监管部门,制作一个全国联网的住房管理数据库,将全国的住房按户口进行登记,一个户口只允许有一套居住房,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有几个孩子,就允许再相应增加几套住房,多余的住房一律在一年之内按原价退回房地产商或转让他人,房地产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退房。

2. 对于一个户口坚持要拥有的多套住房,从第二年起征收该户口每年按多余房的当前市场价100%的税,此税依照其个人的主观购房意愿而言,取名为“故意扰乱房产市场,有意激化悬殊,破坏国家稳定税”比较合适。

3. 对于国外法人和个人拥有的住房,也按国民对待,决不容许外国游资及富人损害国民的利益、扰乱国家经济的行为。

4. 对于两个户口下都有房的孩子结婚而组成一个新家庭的,必须在婚后一年内卖出一套住房,否则按第2条款执行。

5. 房地产商不接受退房的,冻结其所有资产,将其拍卖,拍卖收入用于支付退房的款项,同时取消该房地产商终身从事房地产商的资格,情节恶劣者可以恶意破坏国家稳定罪判刑20年。

6. 对于想换房的户口,在所买新房交工后一年内,必须出售原房,以满足第1条款的规定。

7. 在一年之后,对于没有户主登记的住房,一律没收为国有,将其出售后的款项一律上交财政。

8. 对于个人自身经济十分殷实,想将钱变为房产的现实,说明其行为绝对不是想买居住房,而是要玩钱。好!就给他们一个区间,让这20%的人自己去玩去吧,就像赌钱一样,只要不伤害别人,他们爱怎么赌就怎么赌,爱把房价炒多高就炒多高。方法是他们只可以买300平方以上的“显富房”(即显示自己富裕的住房),这种宽大昂贵的显富房不侵害80%人的利益,所以他们爱买多少都可以,只要给国家上税就行。

9. 针对款的情况,规定任何一个地方的房产商在建房时,其土地面积(注意是土地面积而不是建筑面积)的80%必须用于建小于150平方米以下的居住房,其余20%的土地可以建300平方以上的显富房。这样绝对公平,这既满足20%钱多得发烧的人爱玩钱的欲望,又不侵犯80%普通人应得的住房权利。

10.对于有的人出生地与工作地不在同一地,想退休后回老家生活以及其它确实想在两地有房的情况,可以规定一户最多可以有两套房,但必须在不同的两个城市,并且,后买的房在十年内或该户口存在的情况下不能卖。

11. …….(只要坚持是一户一房,只要是坚持20%有钱人的利益与80%普通人的利益不相矛盾的原则,任何条款都好制定,在此就不耽误大家时间了)

作者:ssxxzd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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